1.国外标准
当前儿童服装国际标准主要有:ISO3636—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男式和男童外衣》、ISO4415—1981《衣服的尺寸标识男士和男童内衣、睡衣和衬衫》、ISO3637—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女式和女童外衣》、ISO3638—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婴幼儿服装》、ISO4416—1981《衣服的尺寸标识女士和女童的内衣、睡衣和衬衫》。
涉及到儿童服装的标准和技术性法规主要有欧洲Oeko-tex100生态纺织品标准,欧洲BSEN14682-2008欧盟儿童纺织品安全规范;英国BS7907—1997《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的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IC)“纺织品纤维含量和洗涤保养标签规定”、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16CFR1615和16CFR1616)》,美国国际材料协会ASTMF1816— 2004《儿童上衣抽绳拉带安全规范》等。这些标准和技术法规主要从三个方面考核了儿童服装的质量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了阻燃性能、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以及常规的色牢度要求等。
2.国家标准
当前,我国童装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安全技术和规范》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推荐标准GB/T1335.3—1997《儿童服装号型》,产品标准主要有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FZ/T73025—2006《婴幼儿针织服饰》、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73007—2002《针织运动服》、FZ/T73008—2002《针织T恤衫》、FZ/T73021—2004《针织学生服》、FZ/T81004—2003《连衣裙、裙套》以及 SN/T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
这些标准基本构成了我国对儿童服装检验的标准体系,标准中涉及的检测项目主要有: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pH值、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标注、纤维含量及相关产品的物理性能指标等。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中还包含了婴幼儿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的考核要求,SN/T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还涉及到服装面料的阻燃性能、镍金属释放的考核要求。
3.我国儿童服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
我国儿童服装标准体系由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构成,强制性标准是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强制性手段使得服装生产企业必须遵行的标准。在 GB18401—2010中明确规定了婴幼儿纺织品所必须达到的技术指标,这些指标较直接接触皮肤类纺织品和非直接接触类纺织品要求的技术指标要高,并且增加了一些考核要求,如婴幼儿纺织品必须考核耐唾液色牢度等。此外,儿童服装的其他行业推荐性标准中要求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的产品情况,在达到相关安全技术类别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
通过比较和分析发现我国儿童服装与欧美儿童服装标准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阻燃性能考核的差异
我国国内对童装产品的阻燃性能考核尚属空白,只有SN/T1522—2005中有对儿童服装的考核要求。
国外关于儿童服装的阻燃性的考核要求非常明确,如美国的《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16CFR1615和16CFR1616)》这两份标准中,详细规定了适用于标准的定义和相关考核要求等,并引用了易燃织物法案中的有关定义。此外,英国标准BS5722:1991《睡衣用织物和连衫织物的可燃性规范》以及加拿大的《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中对儿童服装的阻燃性都进行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国外测试面料阻燃性能所采用的测试方法与我国 GB/T14644—93《纺织织物燃烧性能45°方向燃烧速率测定》以及GB/T5455—1997《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中规定的测试方法的原理基本相同,即通过对试样续燃时间、阴燃时间及炭化长度进行测定来评定纺织品的阻燃性能。
3.2 安全技术类别和有毒有害物质要求的差异
我国关于婴幼儿服装的安全技术要求主要是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该标准从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酸、碱)、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这9个考核项目对婴幼儿纺织产品进行考核。
欧美国家较少出现针对童装的强制性标准,但是都会在相关法规和标准中提及到对童装的要求。如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Oeko- texstandard100(2012版本)中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考核项目多达20项,该标准除了包含了我国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所考核的项目外,还增加了许多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如致敏染料、增塑剂、杀虫剂、有机锡化合物、可萃取重金属、全氟辛烷磺酸、有毒溶剂和表面活性剂等等。美国和日本虽然对童装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没有欧盟中规定的齐全,但是都有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考核。如美国对服装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检验项目有:禁用偶氮燃料、甲醛(乙醛)、重金属含量、五氯苯酚 (PCP)、2,3,5,6-四氯苯酚(TeCP)、镍释放有考核的要求;日本童装要求中包含了甲醛、禁用偶氮染料、含溴或含氯阻燃整理剂、有机汞化合物、有机锡化合物、可萃取的重金属等。
3.3 年龄的界定差异
欧洲标准oeko-tex100中明确规定了婴幼儿是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小孩定义为婴幼儿。美国则把出生后24个月以内的小孩定义为婴儿,而把5岁以内的小孩定义为幼儿。
我国关于婴幼儿的定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婴幼儿的年龄,如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中规定年龄在24个月以内的服装成为婴幼儿服装,GB18401—2010中规定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纺织品为婴幼儿纺织产品;一种是根据婴幼儿的身高,如 GB/T1335.3—2009《服装号型》中规定52cm~80cm为婴幼儿,还有一种是根据结合年龄和身高的要求,如FZ/T73025—2006 《婴幼儿针织服装》中规定年龄在36个月以内或身高在104cm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针织用品称为婴幼儿针织服饰。
总结:
通过对国内外童装标准体系以及检验项目的分析比较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国外诸多国家都有针对儿童服装的阻燃性能专门测试标准和考核要求,我国还缺乏儿童服装的阻燃性测试能标准和考核,建议制定相关标准对童装的阻燃性能进行考核。
2)国外诸多国家对童装中有毒有害物质要求较为严格,欧盟对童装中有毒有害物质考核较为齐全,我国儿童服装体系可以参考欧盟制定相关标准,切实提升我国儿童服装的质量水平,保护儿童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