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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中国罐头商务网 时间:2014-07-04
近来,部分罐头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对将于2014年6月1日实施的GB 4789.26-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以下简称新标准)提出质疑,主要是对新标准删除2003版标准中有关审查生产操作记录和抽样方法等条款感到困惑,不知如何实施新标准。针对企业提出的质疑,现对实施新标准中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商业无菌检验是对产品是否达到商业无菌要求的验证,而作为生产环节的验证不仅仅是看抽样保温的结果,还应包括对生产过程监控状况的审查,即对生产操作记录的审查,作出综合判断与评估,决不能因为新标准没有审查生产操作记录的要求,就放松甚至放弃对质量记录的管理。质量记录是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或GB/T27303或HACCP)的重要内容、运行方式和产品安全性评估及可追溯的依据,商业无菌检验也是体系运行的一项工作,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2、商业无菌检验,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很重要,新标准没有规定抽样方法,这是基于实验室微生物检验方法。但生产企业在实际操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如杀菌方式、品种规格、批量大小等,参照2003版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制订本企业产品商业无菌检验抽样方法,做到检验样品具有代表性。
3、商业无菌检验是产品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产品交付(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尽管产品出现非商业无菌的概率是很低的,但企业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新标准为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设备(设施)有了新的要求,如需配备超净工作台或百级洁净实验室等,尚不具备要求的企业对硬件方面应作必要地添置或改造。目前部分企业微生物检验力量不足,尤其缺少既具有理论知识又富有工作经验的微生物检验人员,而微生物检验人员需要较长时间的工作实践和经验积累,才能胜任本职工作,企业应加强微生物检验力量、重视培养微生物检验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做好产品商业无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当产品出现非商业无菌时,应按照标准附录B提供的检验方法,进一步进行接种培养、分析评估、查找原因,制定纠偏措施,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进行质量纠偏、改进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也可作为技术资料积累,并为今后新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依据。
4、商业无菌检验工作应与工艺卫生控制结合起来开展,工艺卫生管理是确保产品达到商业无菌要求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微生物检验设施和仪器,发挥微生物检验人员的作用,通过加强工艺卫生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5、企业在实施新标准过程中,对新标准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形式向新标准归口部门及中罐协反馈,作为今后修订新标准的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