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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 时间:2012-04-18
表1:CLP标签要求与供应商的处理方法
CLP要求(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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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裁量决定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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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标识图,警告词,危险说明和警告说明应在标签上一并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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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可自由选择标识图的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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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危险说明的顺序可自由选择,其语句应成组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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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可选择将这些组排在标签的左边,右边或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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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告说明的顺序可自由选择,其语句应成组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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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可选择将这些组排在标签的左边,右边或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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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标签使用多种语言,同语言的危险说明和警告说明应成组集中显示在标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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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供应商需用其他手段来满足有关特定成员国语言要求的CLP法规第31条规定的要求,根据附件I的1.2.1部分,其可选择是否使用折叠式标签,系在标签或外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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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CLP第25条的任何补充信息应包含在补充标签部分,并放置于根据CLP法规第17条(1)(a)-(g)的标签要素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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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可选择如何明显区分这部分内容和根据CLP法规第17条(1)(a)-(g)包含标签要素部分的内容,并可决定是否在标签的多处位置放置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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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说明,下面的图2显示了在CLP和DSD法规下举例物质主要标签要素4 对比(戊二醛glutaraldehyde):
危害分类(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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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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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觉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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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1-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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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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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T-SE(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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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T-SE(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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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T-RE(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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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T-RE(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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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腐蚀(1A,1B和1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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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过敏(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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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性危害(1类)
注意,如果物质或混合物是装在喷雾器或在带密封喷雾件的容器中,则无需C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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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细胞致突变性(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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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性(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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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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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气体(1类和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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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1类和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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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固体(1类和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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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当包含在物质或混合中或超过指示浓度时,触发CLP法规儿童安全固件和/或触觉警告的的物质
*应注意,当超过一定浓度时,甲醇混合物也需要触觉警告,因其混合物将分类为易燃液体,2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