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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检测通 时间:2014-03-11
《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实施的范围。
万家企业的范围:
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均为独立核算的重点用能单位,包括
(一)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客运、货运、水运企业和沿海、内河港口企业;或拥有600辆以上车辆的客运、货运企业,货物吞吐量5千万吨以上的沿海、内河港口企业;
(三)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以上的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学校,或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贸企业、在校人数1万人以上的学校。”
万家重点用能企业具体名单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5月12日第10号公告发布。
《实施方案》第二部分明确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实施方案》提出,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强化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推动企业(单位)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基本原则
《实施方案》明确了节能行动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一)企业为主,政府引导
《实施方案》提出:“节能行动以企业(单位)为主,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指导、扶持、激励、监管等措施,组织实施。”
一方面,企业是落实《实施方案》的主体,其贯彻落实力度决定了《实施方案》的实施成效,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企业节能的内生动力,不断加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文化建设,从而使企业节能工作持续改进、能源消耗持续降低、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发挥引导作用,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评优树先等方式,及时指导,积极扶持,有效激励,严格监管。
(二)统筹协调,属地管理
《实施方案》提出:“国家发改委负责“万吨千家”节能行动的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各地节能主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万家节能行动的实施工作。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单位)接受所在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万家企业节能行动不仅需要企业的集体努力,还需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相互关系,做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实施方案》明确了节能行动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部门要在牵头部门的统一协调和组织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指导、组织和实施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属地管理是对企业而言的。按照隶属关系,企业可能分属不同的管理主体,有中央企业,有省(区、市)属企业,还有市(地、州、盟)属、县(市、区、旗)属企业。但是,节能工作最主要的约束性指标是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这一约束性指标逐级分解到各级人民政府,各地政府是节能约束性指标的责任主体,其辖区内所有企业节能工作的成效都会影响当地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因此,不论企业的隶属关系如何,都要纳入当地政府的节能考核范围,接受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三)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实施方案》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责任考核,落实奖惩机制,推动万家企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节能效果。”
实施万家企业节能行动,政府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既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还要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既要强化节能考核,实行节能奖惩,还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企业也应采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和强化节能管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实现万家企业“十二五”期间节约能源2.5亿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因此,《实施方案》把“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作为三大基本原则之一。
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万家企业节能行动的目标是:企业(单位)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节能机制基本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国万家企业(单位)实现节约能源2.5亿吨标准煤。”
(一)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节能机制基本形成
到“十二五”末,万家企业的节能管理水平要有显著的、标志性的变化,要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以“四个机制”为核心内容的节能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节能遵法贯标机制,实现主动收集并自觉贯彻节能法规、政策和标准;二是能源利用全过程管理控制机制,实现对能源利用的各个过程和环节进行策划设计、运行控制、监测分析;三是节能技术进步机制,实现主动追踪、获取、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技术进步常态化;四是节能文化促进机制,实现企业逐步完善节能制度,员工逐步提高节能意识、养成自觉节能习惯。从而实现节能工作持续改进、能源消耗持续降低、能源效率持续提升。
(二)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所谓主要产品(工作量),一般是指占企业总能耗70%以上的产品(工作量)。大部分工业企业都可以用产品单位能耗衡量企业的能耗水平,例如吨钢综合能耗、吨水泥综合能耗等。“占企业总能耗70%以上”是指用来计算产品单位能耗的能耗总量要占到企业能耗总量的70%以上。如果一种产品的能耗总量达不到70%,就要增加其他产品,直至达到70%。对于交通运输企业、商贸企业、宾馆、饭店、学校以及一部分多品种少批量的工业企业,计算产品单位能耗有困难,就以“工作量”作为计算单位能耗的依据,如交通运输企业的货运量、客运量,宾馆、饭店的营业额等。
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是指国内和国外同行业可比的单位能耗先进水平。尽管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有的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已经很高,有的相对较低,但是客观地讲,万家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都有提高的空间。只要决策层重视、技术有突破、管理有创新、投资到位,能源利用效率就会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的具体表现就是单位能耗的降低。因此,《实施方案》要求万家企业主要产品或者主要工作量的单位能耗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实现节约能源2.5亿吨标准煤
根据国家要求,全国万家重点用能企业“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合计实现节能2.5亿吨标煤,按此目标,各地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已将指标分解落实到了具体企业,各地要将5年指标分解到“十二五”的各个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