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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发改委标准网 时间:2008-05-29
2006年10月25日欧盟委员会对欧洲议会采纳关于严格限制使用PFOS的决定表示欢迎。 欧洲议会同意了大会报告起草人Mr Carl Schlyter的修改建议。该建议对PFOS及其相关物质的投入市场和使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制,但允许在不产生无法接受的危险时小量使用。欧盟委员会负责工业管理的副主席Günter Verheugen指出:“在不产生危险的情况下,只允许小量使用危险物质的做法,能够更好地保护人类和环境的安全。我对代表们在应对PFOS建议时表现出的高度的协作精神表示赞赏,正是他们才使得决议能够如此快地通过。”
PFOS的成分中包含了一些在环境中持久稳固,易于在活体脂肪器官中蓄积,并且能够对人体和野生动物产生毒性的物质。PFOS在商业上常以盐类或其派生物,如聚合物的形式出现,被用作纺织品、地毯、皮革和纸的油脂和防水添加剂;也少量使用在电镀铬、影印涂料、泡沫灭火剂和航空水压流动系统中。该建议是建立在对降低研究种类和影响的风险评估基础上,同时也包括与企业的广泛交流。 当PFOS或其相关物质在配制品中的浓度含量超过0.005%时将被禁止,在半成品中超过0.1%将被禁止,纺织品或涂料中PFOS的限制含量为1μg/m2。
健康与环境科学委员会(SCHER)认为小量的使用将不会导致无法接受的危险产生,这主要包括影印工艺中防反射涂料、工业摄影涂料、电镀铬抑制剂和水压流动系统等。相关的风险之所以能够接受,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找到可以替代的物质,或在技术层面上无法保证替代物质更加安全。
这一决议将推进议会早日采纳委员会的建议。该建议代表了在现行法规下对危险物质的最新限制方法,在新的化学品法规REACH生效之后,将列入REACH的附件XVII(生产、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