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观点评论 > 袁伦成:对ISO9001:2008中7.4.3和 8.2.4理解之我见

袁伦成:对ISO9001:2008中7.4.3和 8.2.4理解之我见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中认网 时间:2013-06-21

  对采购产品的验证自1994版发布后至2000版实施过程中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适用7.4.3条款;另一种观点认为适用8.2.4条款;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7.4.3条款和8.2.4条款均适用,只是适用的情况不同:当采购产品末进行检验时判定为不符合7.4.3条款比较恰当。当采购产品未按规定的准则和方法进行检验时判定不符合8.2.4条款更恰当。

  笔者认为,根据2008版标准1.1总则“注”的这段描述:

  注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两种情况:

  1)生产性企业,需采购产品做二次加工构成“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要求的产品”----组织加工后交付给顾客的“产品”才是自己的产品。

  或“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对“采购产品”加工后产生的次品、等外品、工废、料废(品))或其他副产物。

  其“采购产品”均应是“供方或外包方”提供的产品;

  2)销售服务性公司,纯粹通过采购后销售实施服务过程的,“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要求的产品”或“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就是顾客与之签订合同或通过网络订购或口头确定需提供的“采购”产品。分清了这两种情况,对采购产品的检验、验证活动该如何满足要求,也就有数了。

  我们看看7.4.3条款如何规定的:“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从这一段话,我们可以获得这几个“关键词”:“确定”、“实施检验”、“其他必要的活动”,“采购的产品”。

  “确定”需策划和识别后才能“确定”;

  “实施检验”是一个动词,说的是一个动作和活动,必要时需要借助于试验检验设备去实现;

  “其他必要的活动”应该包括我们常说的验证活动(包括对采购的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外观的目测或者通过试用其质量的验证);

  “采购的产品”在标准的通篇仅此一处提到这个加定语“采购”的产品。按中国的词汇解释应该是一种特指。特指的是“采购的”(定语)的“产品”,而有别于其他产品。当然也明显地有别于组织自己通过二次加工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或“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的“产品”。

  从这一段分析可见:标准对“采购的产品”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的要求是再清楚明确不过了!!其目的是“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请注意,是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而不是用户、顾客要求!!也就是说不是标准注中定义的“产品”(“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或“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要求!!

  由此可见,对采购的产品的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活动,应是7.4.3的要求。  

  1)我们分析一下第一种情况:

  采购的产品是用来构成本组织产品的一部分或多部分的,甚至包括仅仅将采购产品加外包装后提交的产品。

  ①如组织未对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等进行“策划”,并做出明确规定并加以“实施”应判为7.4.3不符合。

  ②而“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活动”后发现不能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可按采购的产品不合格判为7.4.2。

  ②如对经“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活动”判为不合格的采购产品未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可判为8.3或8.5.2。

  均与标准规定的8.2.4要求没有联系。    但对于需经组织二次加工后形成的、预期交付给顾客的“产品”的测量有一点需进一步明确。

  标准对产品的监视测量要求(8.2.4)是这样描述的: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该条款所指的“产品”应该满足标准对“产品”的注:

  “产品”仅适用于

  ——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要特别注意的是,该处没有加定语:“采购的”三个字。则与7.4.3要求大相迳庭。只能说明此处的“产品”不是指“采购的产品”!

  而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测量的目的是“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

  这里的“产品要求”是依据标准7.1 c产品的验收接受准则所规定的要求!且这一监视和测量依据的是7.1所策划的安排(应是7.1),而不是7.4.3所述的“规定的采购要求”。

  于是我们是否可得出这一个结论:

  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在标准规定的供应链(供方-组织-顾客)中,“采购的产品”是供方(含外包方)提供过程的结果,而“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需要的产品”则是组织过程的结果。根据标准的要求,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8.2.4)的对象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对于制造业而言,采购产品有的经过加工(如原材料),有的不经加工(如零、部件),无论哪种情况的产品,都是组织产品的一部分。这些采购产品经过加工或重新组装后,已不再是原来的采购产品,而是根据组织的要求(7.1和7.3策划确定的)或顾客要求(合同、订单要求)构成组织产品的一部分,并被赋予了新的产品的固有质量特性。

  例如,由钢板加工而成的机壳具有了规定的强度和外形尺寸,电机与变速器、控制器组装后产生了变速性能等。对于这些性能进行监测才是8.2.4条款要求的范围。

  尽管有些采购产品并不构成组织产品的一部分,但对于组织的产品实现是必不可少的,如电镀企业生产过程需要的各种酸、碱、盐和有机溶剂等。这些采购产品都不是组织“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需的产品”,但对组织产品的加工过程和组织“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需的产品”的质量有影响。对其进行验证显然适用7.4.3条款,而不是8.2.4条款。

  2)、我们再来分析一下第二种情况:    组织需“采购的产品”就是销售给顾客的产品,也就是组织“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或“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比如申请认证的一些电脑销售公司。他们采购的服务器、网络产品和计算机主机、配件,就是按用户要求向合格供方(生产商或代理商、分销方)采购“产品”,转手加价后销售给顾客,赚取一点批零差,获取利润。

  对这些“采购的产品”的检验或其他必要活动(验证)与对“产品”的交付监视和测量不可分!!满足7.4.3的要求,就满足了8.2.4要求。    只不过,由于这类组织的“产品服务提供”属性中往往还包含有“销售服务过程”活动和结果(“服务”产品)。则对过程的监视测量还应增加对销售“服务”(产品)的监视测量,才能完全满足标准8.2.4的“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

  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7.1C),按这类组织策划的对销售服务过程和结果的验收接受准则要求,并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关键字: SO9001:2008 

QQ:2804879579
检测通手机版,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