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之灯具产品应对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华测检测 时间:2014-10-21
1986年11月,加利福尼亚州颁布《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关于增加对可接触的有毒化学物质关注的提案,简称“加州65提案”。后被编纂列入加利福尼亚州健康和安全法典的25249.5 -25249.13章。该提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Cal/EPA)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执行。
加州65法案的管控物质清单中并未设定物质限值,具体的限值要求需要参考已有的诉讼案。这些诉讼案会对被告公司产品中的该物质设定一定的限值要求以及测试方法,因此,这些已有的诉讼案直接影响所有在加州销售的此诉讼案涉及的产品类别,当企业违反相应法案要求时,则可能被诉讼。以灯具产品为例,近年来有多起与此类产品相关的诉讼案件发生,就部分此类案例的管控信息总结如下表所示。
加州65之部分灯具产品诉讼案例
产品一旦违反加州65将可能受到最高$2500/天的民事罚款,根据现行的判决结果虽然不能保证完全避免受到诉讼,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诉讼的风险。因此建议相关企业根据自己产品实际情况并综合已有的诉讼案例,尽量严格地管控相关有害物质,最大程度上降低被诉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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