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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

  欧盟不久前对化妆品法规GMP(良好操作规范)[(EC) No 1223/2009]中关于禁用物质、限用物质、防腐剂、防晒剂等附录部分进行修订,并将于7月11日起在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作为国家法律正式实施。

  此次欧盟新规涉及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不但包括乳霜、乳液、化妆水、凝胶等化妆护肤品,还包括润肤剂、肥皂、防臭剂、香水及口腔护理等日常用品,增加了有关产品通报、产品信息文件和化妆品安全性报告等内容,对所使用纳米材料、产品标签、产品声明、分销商等方面也有严格限制,影响范围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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