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报废汽车指令2000/52/EC
欧盟在每年高达四百多万辆报废汽车的压力下,为了保护环境,发布了该《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该指令着眼于加强报废汽车的管理、提升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不是人们熟知的汽车报废标准,没有回答什么样的汽车应该报废。其目的是使报废汽车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最小化,改善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状况,真正减少报废汽车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欧盟《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适用于车型定义为M1类和N1类整车、零部件和材料、报废汽车。该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制定相应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建立报废汽车登记注销证明系统,确保报废汽车只在授权拆解机构被处理;提高报废汽车处理时的环境标准,规范降污处理工序,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目标的实现;要求汽车制造商在设计和制造时考虑产品的回收利用问题,同时原则上禁止使用铅、汞、镉和六价铬等重金属,减少汽车报废时的污染物排放量。我们可以通过图示的方式把握该指令的核心内容与进度要求。
图一所示,是欧盟《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分阶段实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目标是该指令的核心要求。汽车制造商是该指令的主要实施者,在重金属禁用方面要承担重要责任,自今年起在批准新车型时要申报产品的回收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