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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 时间:2012-12-25
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是强制申请的文件,这个文件在属于关税联盟的国家皆具有合法效力。它证明产品的安全性的符合关税联盟统一的卫生(检疫)及卫生保健的要求。
根据政府2010年7月20日颁布的第290条的指令,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由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和福利保护监督服务机管辖的区域性单位来签发。
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是应关税联盟要求发出的在产品进口后在关税联盟国家(欧亚经济同盟)和进一步在其他领土销售的产品的证明书。
要确认产品是否属于国家要求义务登记产品的名单中。如果产品在统一产品目录的第2篇内(此目录是在2010年5月28日关税同盟委员会制定的),就必须办理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若产品属于目录第1篇所反映的产品就可以不办理产品国家登记证明书,而可以提供由俄罗斯消费者权益和福利保护监督服务机构签发的专家鉴定书。
关税联盟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在所有属于关税联盟国家的领土之内具有有效力(俄罗斯,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
国家产品登记证明是永久性的,在产品制造的整个过程中都有效。
国家登记过程可以分为以下的阶段:
• 检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文件
• 专家评审测试报告
• 把产品资料列入在国家登记表
• 签发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
办理国外厂家生产产品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需要的文件:
• 食品(包括水和饮料)
• 化装品和卫生物品
• 化学产品(家庭用的和工业用的)
• 加工生产产品的设备,儿童产品,接触食品的物品
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是无限期性的,而且在产品整个生产期间是有效的。
国家登记过程可以分为以下的阶段:
• 检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文件
• 专家评审测试报告
• 把产品资料列入在国家登记表
• 签发国家产品登记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