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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C威凯特约: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发布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CVC威凯 时间:2013-10-11

  近日,CVC威凯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并公告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新修订的实施规则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企业更好地做好应对,CVC威凯对该公告进行深入解析如下:

  一、规则实施日期前已经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应如何应对?

  本次新规则实施对2013年10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有1年的宽限期,企业可延迟至2014年10月1日前再按修订后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二、新版实施规则VS旧版规则的差异在哪里?

  1)适用范围:扩大至额定功率为3W-60W的自镇流荧光灯(将3W~5W的自镇流荧光灯列入考核范围);

  2)试验方法:不再把GB/T 17263作为试验方法依据;

  3)单元划分:单元划分所依照的额定功率界定更加明确,见下表;

  4)检测报告:样式有改动,结论说明比修订前更加具体并增加了“平均值”以及“超出个别值限值的产品个数”的说明。

  5)标识修改(如图):

(文/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编选:检测通)

关键字: 能源效率标识  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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