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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对转基因作物及食品的监管体系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3-10-30

  美国转基因安全管理以产品的特性和用途为基础,未单独立法。美国政府于1986年颁布了《生物技术法规协调框架》,规定美国农业部、美国环境保护署和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是农业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主要管理机构,它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对基因工程工作及其产品实施安全性管理。

  美国农业部的职责是依照《植物病虫害法》和《植物检疫法》对转基因作物进行管理,负责转基因产品的种植安全。美国环境保护署依照《联邦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法》、《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对杀虫剂(包括植物杀虫剂,即转抗虫、抗病基因产生的蛋白质)进行管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依照《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负责评估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以及标识管理。

  一般来讲,一项新的转基因技术从研发到应用,包括实验室开发、田间试验、对该植物在田间的行为进行评价、分析产品组成等阶段,测试、试验阶段需要几年时间,监管评价也需要几年时间,经评价安全后才能完成整个监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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