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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SGS 时间:2013-11-05

  相对于国际玩具安全标准来说,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2009/48/EC)来的更迅速些。

  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已于2009年7月20日开始生效,该指令时以“提出更高的安全要求”和“实施更有效的监管”为主线对已应用了20多年的旧指令88/378/EEC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它明确规定了玩具的定义和范围,并考虑了新的化学安全,与欧盟现行的法律框架文件一致等问题。非化学部分要求在2011年7月20日起生效,更加复杂和严苛的化学要求也已于2013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符合更新的玩具安全新指令要求,对应的玩具安全标准如EN71-1、2、3、4、5、8 / EN 62115,这些标准已经成为2009/48/EC下的协调标准。

  较旧指令88/378/EEC相比,新指令在化学安全方面尤为严格,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有毒物质迁转移/EN 71-3

  新的玩具指令对8种重金属(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迁转移限值水平进行修改,并将清单扩展到其它11种元素物质。受限元素物质现增加在扩大到19种,根据委员会采用的标准认为其水平限值是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判定为安全的标准安全的。标准将玩具材料共分为三个类型:1)干燥干的、易碎的脆性、粉状末类等或柔软型的材料;2)液体或粘性材料;3)可刮擦掉的材料可刮取的材料。

  2. 亚硝胺和亚硝胺化基类物质的释放

  亚硝胺和亚硝基类胺化物质禁止在为36个月以下儿童提供的玩具及可入口的玩具中使用,同时被禁止使用在置入口中的玩具中,除非亚硝胺水平含量低于0.05 mg/kg,而亚硝基类胺化物质低于1 mg/kg。

  3. CMR’S (致癌物质、诱发基因突变或生殖毒性物质)

  被分类成CMR's(1A、1B或2类)的物质禁止使用在玩具中,除非:

  •   含量低于0.1%;
  •   儿童不可难于触及(包括吸入);
  •   其用途已由科技委员会予以评估并接受;(如:不锈钢中含镍是可接受的。)

  4. 致敏性芳香剂

  新的玩具指令明确严禁在玩具中使用55种致敏性芳香剂,仅限如技术上不可避免,其的最大许可量不可超过100ppm。还有11种其它潜在的致敏性物质是允许使用的,但当其重量浓度含量高于0.01%时需要加以标示明。需要在玩具上、附着物、标签、包装上或附送的传单上列明芳香剂。

  5. 嗅觉游戏、化妆品套装和味觉游戏

  6. 化学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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