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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华测检测 时间:2014-03-11
2014年1月10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关于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条款的法规草案,拟在附件XVII中新增第64条关于1,4-二氯苯用于公共场所中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的限制要求。
该法规将于其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相关要求将于生效后的第13个月的首日开始实施。
背景信息
1,4-二氯苯(DCB)曾列于(EC) No 1272/2008法规附件VI中第3部分,因其对眼睛的刺激性、对水生生物的强毒性及强持久性,被认定为二级风险的致癌物质。鉴于此,欧盟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了一份报告,认为含有DCB的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不管是用于室内还是专业用途都会影响人类健康,特别是在洗手间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对清洁员的危害。
2013年6月17日,欧盟委员会接受了ECHA提交的报告观点,认为:DCB作为物质本身或者在混合物组分中的浓度大于或等于1%,用于洗手间、家庭、办公室或者其他室内公共场所的空气清新剂或者除臭剂中投放于市场或者使用,会对人类健康产生不可预计的危害。这一限制的社会经济影响,包括其替代用品的可行性已经在考虑之内。
主要修订
拟在REACH法规附件XVII中新增1,4-二氯苯的限制要求:
物质
64. 1,4-二氯苯
CAS No 106-46-7
EC No 203-400-5
限制
作为物质本身或混合物组分中该物质的浓度大于或等于1%,用于洗手间、家庭、办公室或者其他室内公共场所的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中时,禁止投放市场或使用。
1,4-二氯苯介绍
1,4-二氯苯暴露于空气中会慢慢升华,常用于室内日常用品,如:樟脑丸、空气清新剂、洗手间除臭剂等,过量吸入会造成流眼泪、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规定在饮用水中,1,4-二氯苯的浓度最高限值为0.075ppm;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规定作业场所空气中1,4-二氯苯的浓度最高限值为75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