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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规介绍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中国TBT研究中心 时间:2012-12-15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简称TSCA,1976年开始实施。本法涵盖工业化学品及其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管理,建立了商用化学品报告、记录、跟踪、测试和使用限制等要求在内的一整套化学品管理制度。TSCA的主管部门是美国环境保护署(EPA)。

  TSCA法将美国境内的化学物质分为“现有物质”(已列入TSCA名录的物质)和“新物质”(未列入TSCA名录的物质)来进行管理。1979年EPA公布的首份TSCA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共收入61000-62000种化学物质。截至2010年底,最新TSCA现有物质名录已多达83000种,平均每年新增700多种新化学物质。

  对于“新化学物质”,通常情况下,企业需要在商业生产或进口前90天向EPA提交完整的预生产申报(PMN),除非法规豁免申报。申报通过审核后,可使该新物质加入TSCA现有名录,称为现有化学物质。

  对于“现有化学物质”,企业负有两大主要义务:1)定期报告物质制造或进口吨位数,根据吨位范围,决定是否报告化学物质的指定用途和可能受暴露的工人人数等信息,必要时还要进行有害性实验和评估;2)企业物质产生新用途时,需要进行重要新用途申报(SNUN),其流程与PMN相似。

  根据IUR现行规则,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如超过25000磅(约11.3吨)以上,企业需要提供制造场所地址,年生产或进口量,进出口信息以及暴露相关信息。如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在300,000磅(约136吨)以上,还需提供更多信息,例如加工使用信息、工业申请、用途分类等等。EPA在获取IUR的数据后会对现有化学物质进行评估,可能要求企业对现有化学物质提交更多数据进行风险评估。

关键字: 有毒物质控制法  TSCA  新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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