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中国出入境检疫检疫协会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 日本厚生劳动省 | 世界卫生组织
欧洲食品安全局 | 食品法典委员会 | 英国食品标准局 |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 美国化学安全和危害调查局 | 国际标准化组织
澳大利亚标准协会 | 韩国认可认证局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商务部网站 时间:2008-05-29
由于纬度位置高和地形多山的原因,造成了挪威无霜期短并且农业耕地面积少,致使其农产品自给能力有限,所以必须依靠进口来弥补国内市场的不足。据统计,在农产品中的食品方面,挪威进口的食品占市场零售食品的50%。挪威市场对进口食品十分依赖,因此对关系人身健康的食品的进口监管十分重视,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进口食品品质监管体系。以下就挪威与食品有关的进口产品检疫体系进行简要介绍。
一、法律体系
由于挪威是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1994年EEA成立后,挪威有关食品检验检疫的法律和法规都是在EEA的法律基础上来制定或照样执行的,特别从1999年以后,挪威对来自EEA以外国家的食品进口,全面执行EEA的有关法律规定。
在EEA的基础上,挪威食品安全法律的体系建设也经过一段时间的完善,直到2004年1月,一部新的《食品法》开始实施。新的《食品法》是在合并和修改了以往13部食品安全、植物安全和动物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形成的。该法律涵盖了挪威境内食品类商品的生产、流通以及进出口领域的安全监督内容。根据该法律授权,食品安全监督执行机构所能采取的执行措施是:对食品安全提出要求;促使经营者满足有关要求;征收罚款;如要求得不到满足,可关闭经营活动,最长可执行关闭经营活动6个月;向公众通报信息。
二、进口检疫行政管理构架和科研支持
(一)在人类消费食品等商品管理方面(包括进出口和国内市场),挪威管理部门和构架也经历了演变和重组,力求建立一个反应迅速、效率高的科学管理体系。目前形成的管理架构和职能如下:
1、农业与食品部。负责在陆地上生产的食品类商品在初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工作。
2、渔业部。负责水产的各种鱼类等初级产品的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工作。
3、卫生部。负责加工后的食品类商品以及饮用水的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工作。
4、挪威食品安全署(Mattilsynet)。Mattilsynet是挪威食品类等产品安全检疫法规的政府执行机构,它是于2004年1月新《食品法》实施后,由原先的挪威农业检验所、挪威食品控制署、挪威动物安全署、挪威渔业局(部分职能)和89个地市食品控制局整合组建成立。Mattilsynet职能主要是:保证安全洁净的食品和饮用水;保证植物、鱼和动物的健康;保证动物和鱼的福利;维护有质量和公平的生产和贸易环境;负责食品领域内的创新。根据法律规定,Mattilsynet负责食品从加工到消费的所有食品链的具体安全监督工作。
Mattilsynet由总部(下分为4个部门,130名员工)、8个地区办公室(240名员工)、64个基层办公室(940名员工)、15个边境检验站(BIPs)组成。8个地区级的办公室中,有5个具有国家级的职能。
5、从宏观上,三个部委共同制定政策,由Mattilsynet具体落实和执行。在日常工作中,三个部委和执行单位的关系是,在法律授权下,由农业食品部负责牵头并协调其它两个部委的意见后,向Mattilsynet发出统一的工作指令。
(二)密切配合的科研支持和风险评估体系。
食品安全科研方面,一个专门设立的科学委员会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与Mattilsynet之间进行着密切的配合。该科学委员会设在挪威卫生部下,专门负责食品的安全和风险评估;同时,相关的研究机构在实验室配合下,提出化验结果和对策建议;最后,Mattilsynet在充分获得各方信息的基础上进行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风险处理方面,科学委员会的评估、科学委员会与Mattilsynet和部委之间的沟通、以及部委与Mattilsynet的管理这三个方面是相互交织着的关系。食品安全风险的处理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三、食品类商品进口检疫的实施
(一)边境检验机构(BIPs)
BIPs隶属于挪威食品安全署Mattilsynet,总部下设两个国家级的检验站,分部是设在西部海港城市卑尔根(Bergen)的国家级鱼和海产品检验中心、设在奥斯(As)的国家级蔬菜和植物检验中心。挪威边境检验检疫站的设立需经过欧盟批准,并在欧洲经济区公布。挪威有15个经欧盟批准的边境检验检疫站,其中13个是港口检验站,剩余两个内陆检验站是首都奥斯陆检验站和与俄罗斯接壤的一个检验站。15个检验站中有3个是多功能检验站,可以检疫多种食品,其它检验站只检验鱼类产品。3个多功能检验站是奥斯陆检验站、嘎德摩机场检验站和俄罗斯接壤的检验站,其中只有嘎德摩机场检验站和俄罗斯接壤的检验站具备活动物检疫职能。
在这里,有一点必须指出,BIPs只是负责从EEA以外的国家进口食品的检疫。对于从EEA成员国进口食品的检疫,由Mattilsynet的64个基层办公室进行。
(二)检验站工作的运转
BIPs的运作在Mattilsynet管理下进行,奥斯陆总部在接到中央部委下达的政策后,由卑尔根检验中心和奥斯检验中心具体制定工作章程,再下达到地方的检验站和64个基层办公室。卑尔根检验中心负责鱼类产品检验站的工作,主要制定的工作计划包括:对外信息交流、样本计划、评估和协调检验站的工作、参与立法的提议并管理国际事务和鱼产品的出口管理;奥斯检验中心负责多功能检验站的工作,具体职能由数据管理、通报系统、报告以及国际事务处理和蔬菜和肉类的出口管理。
(三)进口检验程序
1、法律依据。挪威进口检验所依据的是EEA的法律,主要是欧洲理事会的97/78/EC(产品)和91/496/EC(活动物)的两个法令。这两个法令主要涉及的内容有报告机制、允许进口国名单、允许进口植物和运载工具名单、如何批准对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出口国以及边境卫生检疫的操作。
2、检验站场所具备的条件。检验站必须由办公场所、检验场地、检验设备、卸载区和储藏区组成。场所条件具备后,检验站的设立须经欧盟批准。
3、检验对象和内容。由边境检验站检验的商品包括活动物、动物产品及包含动物成分的食品(包括鱼和鱼产品)、人类消费品和非人类消费品。检验必须由官方兽医执行,但是鱼产品进口检疫可以由官方的渔业检验官进行。
检验的内容包括货物文件是否齐全、货证是否相符和实际化验。进口货物情况必须通过填写统一兽医证(CVED)递交给检验站;CVED的A面由进口商填写,在核对A面内容后,由兽医在B面填写并签字;货物能否被批准进口或者被拒绝入境,都由兽医的盖章和签字来决定。
4、检疫后货物的处理。若检疫合格,货物就可以通关。如果进口货物被拒绝入境,那这批货物将被销毁或者在60天内返还给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之外出口国。在被返还之前,被拒货物必须在兽医的监督下封存在检验站,直到货物离开。当然,货物封存期间的费用由进口商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