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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基准的选择与确定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检测通 时间:2014-03-12

  1、能源基准定义解释

  在GB/T23331标准中将能源基准定义为:

  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并有以下三个备注;

  注1:能源基准反映的是特定时间段的能源利用状况。

  注2:能源基准可采用影响能源使用、能源消耗的变量来规范,例如:生产水平、度日数(户外温度)等。

  注3:能源基准也可用作能源绩效改进方案实施前后的参照来计算节能量。

  能源基准是用能单位为能源管理活动确定的基础目标,通常包括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基准、能源利用效率的基准,也可包括影响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特性变量的基准。能源基准应是量化的、合理的、可比的、可适时更新的,此外,还具有先进性、领先性。能源基准为评价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绩效和节能量计算提供的一个比较依据。

  基准为能源管理提供了一对“可比”的管理要素,从而在管理上解决了如何“对”的同时,也为解决如何“改”提供了最佳实践的路径。

  2、选择、确定能源基准的考虑

  能源基准设立是一个过程。

  首先要掌握用能单位各类能效指标的基本情况,特别是用能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即主要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的各种生产途径、工艺过程和主要能耗工序,这些对于设立基准是非常关键的。并要考虑用能单位的竞争对手或是行业领导者的主要产品能耗指标,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效指标等节能指标。

  其次是时间段,基准建立需要考虑特定的时间段,一个合适的数据时段是指用能单位在这个时间段内能明确地说明法定要求或变量是如何影响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的,这些变量可以包括气候、季节、业务活动周期和其它情况,有别于以日历作为数据时段的统计和分析。

  基准和用能单位的规模大小无关,与用能单位的工序或工艺过程有关。在了解生产工艺流程以后,就需要确定哪些工序是应纳入考虑范围之内的,哪些工序不属于考虑范畴。一般以高耗能的工序为主要考虑对象,而低耗能的工序可以不考虑,尤其是那些相对较难获得准确评估数据的工序一般可以不考虑。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可以相互替代的工序应同等对待,即要考虑时都得考虑,不考虑时都不考虑。建立这样的划分范围,可以确保所采集的数据主要为高耗能工序的能源数据。外部基准的获得一是可以从外部公开发表物中采集数据;二是可以与外部合作伙伴交换节能数据;三是从外部专家手中获得相关数据。这些数据应为业界所熟悉,是行业内通用的、常用的指标数据。应选择最有代表性的指标,能够反映用能单位整体或某一环节能源利用效率的主要方面,或者是影响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因素。国内外或省内外某企业的某工序先进水平(可以是跨行业的)也可以作为能源基准确定考虑的依据,例如锅炉房、空压站、氧气站等。国家和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产品能效等级、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指标、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产品能耗限额指标(例如:目前已颁布钢铁、电力、有色、建材和化工等行业,22项高能耗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经济运行指标(例如:三相异步电动机、风机系统、工业锅炉、空气调节系统等多项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标准)、国家有关清洁生产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能耗指标(例如:目前国家已颁布56项清洁生产标准,其中的一、二级资源能源利用指标)等也都是能源基准确定需要考虑的事项。

  接下来一是确定基准,确定的各项基准应该能够全面反映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能效水平的总体状况,能够涵盖主要的用能工序和环节,能够有助于找到与行业先进基准之间在能源利用方面的主要差距及产生原因,有助于识别影响能效水平的关键因素,为制定有效的、可行的、全面的改进措施和方案奠定基础。

  能源管理基准是建立在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为了定量地了解能源消耗情况,用能单位应对前几年的产量和耗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以了解能耗随产品、产量和季节的变化情况。选择一个合适的年份作为基准年,将其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水平作为建立能源管理基准的依据,通常选择的原则应是:该基准年的能源结构、产品结构、工艺结构稳定,未发生大的导致停产的事故,能源统计数据齐全、真实可靠,具有代表性。能源管理基准值一般是用能单位最近几年的平均值,也可能是设备的设计值或经设备性能试验确定的额定工况值。

  应结合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中长期能源规划,来确定能源管理基准的具体内容。单位产品能耗分为:“单位产品单项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可比能耗”三类,通常采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作为基准,它是生产单位产品时,各种能源消耗的综合反映,综合能耗可以按照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所规定的统计和计算方法求得。另外,可根据用能单位消耗的主要能源比例,例如,电力是我国最主要的二次能源,对于电力消耗在总能耗中比例较大的产品,用能单位可将“单位产品电耗”设为基准;当然,对于主要消耗燃料油的产品,也可以设立“单位产品油耗”;对于轻工行业,较多选择生产“电耗”设为基准值。对于单位产品可比能耗完全是为在同行业中实现相同的产品能耗可比,考虑了行业中诸如生产边界、工序,以及不同产品型号等因素,采用的基准为“具体产品单位耗能”,例如,轻工食品行业可以采用每吨或每标准箱产品的单位能耗作为基准。

  产品单项能源消耗是基础,综合能源消耗是综合效果,当产品生产比较复杂、工序多、流程长时,工序能耗是基础,产品能耗是综合效果。按照系统工程理论,每个子系统的最优并不能保证系统的最优,不是系统优化的充分与必要条件,因此,只能要求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优化,不能要求每道工序能耗、每一单项能源消耗都优化。用能单位确定能源管理基准时,有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限额标准、行业准入条件和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的,应不低于能耗水平限额。如:焦炭、电石、合成氨、黄磷、烧碱等均有单位产品能耗水平限额标准;焦化、氯碱(烧碱、聚氯乙烯)的能耗水平均有行业准入条件规定。轻工食品行业由于产品同质化,能耗水平的大小会极大影响产品竞争力。

  用能单位应使用初始能源评审的信息,并考虑与用能单位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适应的数据时段,建立能源基准。应通过与能源基准的对比测量能源绩效的变化。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对能源基准进行调整:

  a)能源绩效参数不再反映用能单位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时;

  b)过程、运行方式或用能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

  c)按照预先规定的方法。

  用能单位应保持并记录能源基准。

  3、基准的选择与确定

  用能单位应使用初始能源评审的信息,并考虑与用能单位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适应的数据时段,建立能源基准。通过建立体系时的初始能源评审,并根据与用能单位相适应时段建立基准

  确定选择哪些基准,应从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实际出发,一般包括四个层面的指标:

  一是能够反映用能单位整体能源利用状况和能效水平、能够涵盖全部生产流程的基准,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可比能耗;

  二是能够反映主要工艺流程、环节或设备能效水平,如:工序能耗、主体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重要工序、设备等的关键性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烟气成分;

  四是节能量比较基准,节能量是统计报告期内能源实际消耗量与按比较基准值计算的总量之差。这个比较基准根据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可选择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能耗等作为比较的基准。节能量就是节约能源消费的数量,这是在生产的一定可比条件之下,采取了相应的节能措施之后,所获得的节约能源消费的数量指标,而不是某个企业或某个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简单增加或减少。节能量是统计填报期内能源的实际消耗量与按比较基准计算的能源消耗量之差。可理解为:

  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节能量(当量值)

  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节能量(等价值)

  3)工业总产值能耗实际完成节能量(当量值)

  4)工业总产值能耗实际完成节能量(等价值)

  对于排位靠前、综合实力较强的用能单位,可以选择发展最好、实力最强的国际、国内企业作为比较基准,有利于企业的迅速发展;对于大量综合实力不够强的企业而言,选择基准必须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既要有一定先进性,又要有可实现性,不妨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确立最适合的基准,确立适用于不同时段的多个层次、水平的基准。通过能源基准的选择与确定,对比最佳节能绩效及其实现途径,可自我检查本用能单位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方法中的薄弱环节,评估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绩效。通过与能源基准的对比测量能源绩效的变化,从而制定适合本用能单位的能效改进措施,并为用能单位提供了一种测度各部门能源投入产出现状及目标的方法,达到持续改进能源利用薄弱环节的目的,通过设定可达到的节能目标来改进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绩效,全面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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