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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案震动化工界 中国星夜赶考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 时间:2003-06-09

  用8周的时间去追回耽误了两年的前程,成为中国化工界当前的头号任务。   欧盟要划一道线——即将出台其第一部关于化工产品的安全和环保系统性法律,以规定所有在欧盟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其间评审通过何种程序。   2003年5月15日,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通过网站向全球发布征求意见函,征询对刚出台的立法草案——《化工品政策咨询文件》(一译《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办法》)(以下简称“新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03年5月15日截止到7月10日,一共8周。   对于“新政策”,专家认为,从表面看,只是一部规范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化学品管理的法律,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它将直接影响着世界各国对欧盟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反过来也将影响各国的经济发展——该草案中分别在进口商、下游产业、标准的互认以及邀请各国参与草案的修改等环节中打下伏笔。   针对欧盟的这一重大行动,各发达国家早已纷纷应变,直陈修改意见。美国更启动了立法提案。   全球总动员   中国也在快马加鞭。   6月2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环保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1个部委局会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等8家协会一起在国家质检总局开会,通报并研究“新政策”的情况。   据国家质检总局WTO办公室副主任李海卿介绍,此次会议“就欧盟‘新政策’征求意见活动,组织各个单位‘准备’意见。给大家布置一下,就下一步中国如何从政府、行业、企业的角度来应对此事。为此,我们要求各个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各个企业都可以直接到欧盟网站上,按其网上的表格填写意见。同时,还要形成一个政府的意见,在单边和多边的场合进行交涉。”   非常遗憾的是,作为世界主要的化工生产和消费大国的中国,在此次欧盟化工新政策制定和修改过程中,整整掉队了二年。   早在2001年2月27日,欧委会就出台了《关于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草案,并进行了为期两年的全球征询意见工作,包括美国、日本、韩国甚至台湾地区都积极跟进,对草案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而欧盟对此也做出了回应。如在产品品种登记注册中,原来是按10公斤为计量标准的,这样将有超过10万种的产品要进行登记注册,经过争取后,变成了目前的以1吨产量为标准、近3万种产品。   中国的公司却对此一无所知,其中包括中国最大的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商、位列世界500大企业之一的中化进出口总公司。5月28日,记者电话采访该公司一部门经理时,对方表示他们也是当天刚了解到情况,正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此前曾有浙江一家化工企业的一位研究人员关注此事,但没有引起企业高层的重视。   中国就这样错过第一轮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   到了2002年12月下旬,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石化协会)行业部组团到位于比利时的欧盟总部学习和考察反倾销的法律法规时,有一位学者“忍不住地”向这些来自中国的学员们建议了解一下这部白皮书。在了解到相关内容后,行业部官员在1月中旬回国后就迅速向协会高层汇报此事,但因经费等各种原因,相关的工作并没有有效开展。   直到美国人找上门来。   据知情人士介绍,在2月中下旬,美国在亚太经合组织2003年第一次高级官员会议上,曾专门提到了欧盟“新政策”这个问题,鼓动成员国与他们一起在WTO/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多边会议上给欧盟施压,希望中国能够支持其观点。3月份,在瑞士召开的WTO/TBT多边会议时,美国、日本为主的国家就对欧盟的化学品新政策白皮书提出评议。3月9日,美国政府的一个商务代表专门找到石化协会行业部,希望得到与白皮书有关的中文资料;并于3月11日,通过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向行业部寄来了公函;3月14日,美国政府代表与国家质检总局WTO办公室进行谈判,希望就欧盟化工新政策的问题上,两国进行一些合作。但此事并没有得到官方证实。   而质检总局确实是“在3月份定下来要做这个事”。国家质检总局WTO办公室TBT小组的一位官员透露。“等知道的时候,已经是晚了,白皮书草案征求意见的2年时间已过,今年正式公布,紧接着开始发布立法草案,出台咨询文件,他们一点都不误,这次给你8周时间准备。”这位官员说。   与时间赛跑   中国有关部门开始迅速行动。   据TBT小组组长郭雪艳介绍,4月上旬,国家质检总局开始组织人员对白皮书进行翻译,并从系统内专门调了天津局危险品包装检测中心的人员进行支援。整个过程用了10多天。4月底,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上刊登出白皮书中文版。对于《化工品政策咨询文件》,则于5月下旬聘请了专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要求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这项工作。   与此同时,对欧盟新政策的评估工作也在迅速展开。“组织人员研究草案将会对中国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也希望欧盟能够考虑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让双方怎么样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对接,并尽可能地关注这个草案中有与WTO协议中不一致的地方。”   据质检总局WTO办公室主任李少卿(音)介绍,4月份质检总局向石化协会发出公函,请他们进行“新政策”对我国化学品生产、出口将会带来什么样影响的评估。与此同时,多个下游产业相关调研摸底工作也相继展开。   5月26日,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协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石化协会协调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有关企业配合做好对欧盟进出口贸易的情况调查,以在欧盟未来化学品新政策出台前,最大限度地争取主动。   医药、机械、轻工和纺织品等与之相关下游的行业协会相继发出了类似的通告。   5月28日下午,石化协会又专门召集农药、氮肥、磷肥、涂料、染料、精细化工等18家二级协会,研究应对欧盟“新政策”。同时希望通过二级协会这个网络把情况向企业更好地传下去,并收集相关的情况。   中国人在与时间赛跑。   提高进入门槛   此次“新政策”最主要变化之一是提高进入门槛。门槛的提高有两种,一是加强监管,二是提高成本。   为此,欧委会将在欧盟建立统一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REACH),并对此拟定出了时间表,计划于2012年前完成所有化学品的注册管理工作,未能按期注册的产品将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该体系将对欧盟市场的约3万种化学品(几乎包含了所有工业化生产的化学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三层管理监控系统。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行业部副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化工分会秘书长王志宗介绍,在这三层监测系统中,一层比一层严格,而且这三环节没有必然的连续性。在产品的注册过程中,不是一般意义上登记,而是要求企业提供全部的数据出来,这其中包括化学成分、各种试验结果等,他们特别强调完全信息情况下才能注册。   在白皮书中规定的“注册”这一环节里,欧盟将建立一个中央数据库,其中包括由企业提交的3万种左右的化学品(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的现有化学品和新的化学品)的基本信息。   而在“评估”环节中,将评价所有产量超过100吨的化学品(约5000种,占15%)的注册信息(特殊情况下,也包括产量较少的化学品)。这一评价包括开发化学物质筛选试验程序,该程序将以长期暴露影响的研究为重点。   而对于“许可”,是指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品进行授权(主要包括具有致癌性、诱变性和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和持续有机污染物(POPs)),这一政策要求由主管机关给出严格的特定许可后,该化学品方可被用于某一被证明为安全的特殊用途。据估计,需要授权的化学品数目在1400种左右(约占注册化学品5%)。   王志宗介绍,欧盟在对一些高危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估时,“如果是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同等的话,宁可不生产。”所以在做如长期暴露影响等实验时,有的产品试验要10年以上。   此次变化的还有以上监测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这是一个很重大的变革,以前是由政府来承担的,现在是把检测口的费用全部压在企业的身上。这不是一笔小钱”,估计此次变革欧盟企业需要支付的试验费用高达21亿欧元。   每一现有产品基本试验费用约需支付8.5万欧元,每一新化工产品约需57万多欧元。长期试验因缺乏经验其花费更不确定。白皮书中规定,不仅欧盟的工厂应支付此项花费,欧盟的每一个进口商都应承担部分费用,以确保此方法应用于全球。   “新政策”改变了过去由政府向公众提供化学品安全信息的责任,将这一责任转移到了企业,并进一步延伸到整个生产链。要求生产商、进口商和化学品下游用户对其产品负责向社会提供全部的信息和承担所需的费用。   对此,专家认为“新政策”中高额的检测成本为发达国家企业提供进一步加大垄断的理由和机遇,极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更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削弱发展中国家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竞争力;变相地剥夺了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权力。   而美国杜邦公司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最主要的风险在于新政策本身在执行上的难度,这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并且可能导致有些有用的产品,特别是那些产量比较低的产品,可能被迫停止生产;有些产品的生产可能会从欧洲转移到其它地区;由此带来裁员,拖累经济发展和造成贸易不平衡。”   知识产权幕后   此次新政策最大的关注点之一是引入了知识产权,为了避免重复试验和补偿企业的检测投资,“新政策”要求其他企业在为其产品进行注册和评估提供信息时,必须向首次生成测试数据的企业支付知识产权费。“在新体系下鼓励任何人分享其获得的试验数据,该数据的使用方必须向数据获取人支付一定的公平合理的费用。”“任何重复试验都不能免除向拥有最初试验数据产权的一方支付费用的责任。”   王志宗对此的解读是,“欧盟为了环保,将只做一次试验,不允许做第二次,因为做一次试验就要损害一次动物和环境。所以这个试验数据只给首次试验单位,言外之意,这个数据就只给第一家。其他企业个人要注册、生产和销售,对不起,你要拿出全部的数据,但又不能做试验,那只有到第一家取得数据企业去购买。这是最关键的地方。企业没有感觉到这将来是个大问题,因为这种费用不是一次性的,你只要生产一吨,就要付一吨的钱,而且他不管你是生产、经营、出口进口无论哪个环节,都要向获得这个数据的企业支付费用。”   专家对此认为:“这是新一轮产业洗牌行为———排排坐,分果果。如果这一点被执行了,大部分产品的专利权和归属权将被重新分配,尤其是一些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的产品,可能又重新拿来注册分配。而没有实力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又将沦为替人打工的一族。”   “这也算是贸易壁垒,因为这将会影响大部分国家的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因为这已经是不在一个等级上竞争,实际上这些企业连参与竞争的机会都没有了。”王志宗说。   对于中国的影响,从目前看不如美、日等国,但从长远来看其影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新政策”将对我国石油和化工经济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中国与欧盟的每年化工产品贸易额为100亿美元左右,有近50亿美元的贸易逆差。而且,部分化工产品是严重依赖欧盟。所以,首当其冲的是,进口产品的成本将加大。加之我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不多,这将影响并削弱了国内化学品生产企业及下游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而更为关键的是欧盟“新政策”背后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如美国已经在不久前启动了立法提案(GoreInitiative),其目标是在2004年底完成2800种大量生产的化学品的试验。而中国则又是一个化工产品纯进口国——2002年我国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约为1673亿人民币。   对于欧盟的此次活动中,各国企业的反应不一,美国杜邦等跨国公司“已经并将继续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帮助加强欧盟化工政策的可操作性”。同时,据杜邦公司介绍,欧洲一些洲际和国家级的化工行业协会、世界其它地区的行业协会,以及包括杜邦公司在内的一些企业都将对该草案提出意见。而德国巴斯夫公司由于身份敏感,婉拒记者的采访要求。   国内企业在了解情况后“都很着急”。但据知情人士介绍,国内却有不少企业,和以往在国际反倾销中调查一样,抱有消极的逃避和侥幸心理。有的企业认为,“反正我们不出去,在国内的就不错,就在国内销售。”有的企业则认为,这么繁杂的条例,欧盟各国不一定能够执行下去。   欧盟新政5年史   欧洲人为了这一天,已经准备了多年。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行业部副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化工分会秘书长王志宗介绍,“欧洲人早在二战以后,就开始注意到化工行业的环保及人类生存环境的问题。为此他们对化工陆续立了很多的法,到现在只不过出台了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的法律,以及一个系统的管理模式和体系。”   有专家分析,如果要算比较正规的“大事记”的话,应该从1998年开始,因为在这一年的4月,在英国切斯特召开的欧盟环境部长理事会非正式会议上,对欧盟现行化学品政策进行了反思与讨论。为此,环境理事会要求欧委会于2000年底前提出新的化学品战略草案。同年,欧委会对欧盟内部主管化学品问题的四大 法律文件的运作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于1998年11月被欧委会通过。根据评估结果,欧委会在1999年2月举行了献策攻关会,会议有150多家利害关系方参加,包括管理者、科学家、工业、环境及消费者非政府组织以及申请国的代表,向欧委会提供了问题的全方位的观点及可能的解决办法。这一年,《关于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起草工作由欧盟环境总司和企业总司共同展开。   1999年6月,环境理事会通过了欧盟化学品未来战略的一系列结论。   2001年2月27日,欧委会批准了白皮书草案,同时,相关的征询意见工作启动。2002年,欧盟企业总司专门委托一家政策评估机构对白皮书草案进行评估。   2003年初欧委会公布了修改后的《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该白皮书提议欧盟对约3万种化学品采用新的注册、评估和许可(REACH)管理制度。2003年5月,欧盟委员会又在该白皮书的基础上,出台了《化工品政策咨询文件》,并在欧盟官方网站上推出了这部新的法规草案,以征求世界各国的评议意见。   从新法规的草案中看,其可操作性很强,新草案的206万字,比原来白皮书的约2.5万字多出将近80倍。   根据欧盟的立法程序,有关内容首先形成欧盟委员会文件,而后再上升为欧盟理事会文件,最后提请欧洲议会批准成为欧盟法律,各成员国将把欧盟法律在指定时限内转化成本国法律,并按规定时间开始执行。据了解,在明年1月份,这部草案将提交欧洲议会进行表决。 (转摘自‘中国化肥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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