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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时间:2012-10-15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于10月1日发布经修订后的环保指引。这份指引旨在协助营销商确保他们的产品环保声明真确无误和没有欺骗成份,内容包括适用于所有环保行销声明的一般原则、消费者会怎样理解环保声明和营销商如何证明其声明属实、以及营销商如何改善声明以免欺骗消费者。近年来,联邦贸易委员会就虚假的可回收、生物降解、竹制及环保认证声明采取多项行动,以确保标榜环保的行销资讯真确无误和有所凭证。
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环保指引修订包括下列各项:
l 告诫营销商不应使用如“环保”(environmentally friendly)或“生态友善”(eco-friendly)等空泛字眼,原因是这类声明几乎不可能证明其真确性。
2 建议营销商不应为固体废物产品作出可降解声明,除非能够证明整件产品或包装在弃置后1年内会完全分解。
3 告诫营销商固体产品若报废后须送往堆填区、焚化炉或循环再造设施,即表示不会在1年内分解,不应作出可降解声明。
4 厘清有关可腐化、臭氧、可循环再造、循环再造成份及资源减省等声明的指引。
指引亦在认证和审批盖章、碳补偿、不含某种物质、非毒性、以再生能源制造以及以再生物料制造等声明方面增补了新章节。例如认证和审批盖章新章节强调,认证和审批盖章都是委员会《认可指引》涵盖的认可方式,并列举例子以说明营销商如何可影响认可方式的可信性。
由于联邦贸易委员会难以提供实质指引,又不希望所提出的指引与其他机构发出的指引互相重复或矛盾。因此,指引未有涉及使用“永续发展”、“天然”及“有机”等字眼的问题。此外,专为纺织品及其他源自农产品的产品而作出的有机声明,已纳入美国农业部国家有机计划的规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