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中国出入境检疫检疫协会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 日本厚生劳动省 | 世界卫生组织
欧洲食品安全局 | 食品法典委员会 | 英国食品标准局 |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 美国化学安全和危害调查局 | 国际标准化组织
澳大利亚标准协会 | 韩国认可认证局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中化新网 时间:2012-12-25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化学品生产面源(CMAS)》法规修订版上周定稿。美国化工理事会(ACC)和美国化学品制造商协会(SOCMA)称其缩小了受控排放源的范围,将为执法带来更多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但满足第五章条款要求而能够获得法规豁免的仍然只有一小部分化学物质。
本次修订主要是具体界定了所涉及化学品的范围。SOCMA政府关系经理丹·莫斯说,EPA对材料的定义一直备受SOCMA成员关注,之前的定义让人难以确定法规的监管范围。化工行业一直努力向EPA阐述法规中看似微小的技术条款改变,就会影响大批企业的观点。EPA采纳了SOCMA的建议,修改了部分技术条款,使得受控的范围缩小,并增强了可操作性。
但SOCMA称,法规的修订版只采纳了ACC和SOCMA今年年初提出的一小部分建议。SOCMA表示,一家企业新增加的生产设备所排放的有害物质要获得法规豁免,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成本,公司必须权衡从新的生产线或者产品中是否能获得商业利益。虽然按照修订版法规第五章的要求,受监管的成员数量会减少,但其力度还远远不够。
ACC表示,EPA应该豁免更多的面源污染物排放,而不是只豁免满足第五章条款的很小一部分。在ACC看来,已经满足州一级要求的公司,特别是从事化学品合成的小公司,无需再按照第五章的规定去申请豁免许可。EPA应本着提高化工企业运营灵活性的原则,修订第五章的相关条款。
此外,EPA也没有考虑SOCMA提出的设立一个明确的最低排放限额的要求,以及对正在开展的研发活动给予豁免的要求。
据了解,CMAS旨在控制有害空气污染物(HAP)的排放,这些有害物质受到《清洁空气法案》(CAA)规定的HAP排放控制要求管制。EPA首次颁布CMAS法规是在2009年10月。但鉴于ACC和SOCMA提出的对规则所涉及化学品的范围进行详细说明的请求,EPA于2010年6月宣布重新修订CMAS。但SOCMA一直认为,该法规有严重的缺陷,并会对其成员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其中70%以上的是中小型企业。
CMAS面源包括农用化学品和杀虫剂生产、工业无机化学品生产、工业有机化学品生产、无机颜料生产、树脂生产、药物生产、合成橡胶生产等,涉及了大约450种可能排放有害空气污染物的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