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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时间:2013-03-27
2013年1月23日消息,关于无线电动工具镍镉电池的豁免期何时结束,欧洲议会议员意见分歧。结束豁免的建议时限介于本年底至2018年底。
欧盟的《电池指令》(第2006/66/EC号指令)禁止含汞及镉的电池及蓄电池投放到欧盟市场。自2008年9月起,大部分便携电池已放弃使用镉。不过,由于缺乏代替品,所以用于无线电动工具的蓄电池获得豁免,可以含有镉。
《电池指令》要求欧洲委员会定期检讨这项豁免,以便根据最新的技术及科学证据修订指令。镉被视为高危物质,归类为致癌、诱变及危害生殖能力的物质。当局最近进行的检讨发现,市场已能提供很多符合成本效益的代替品。
欧洲委员会建议修订法例,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镉的豁免措施。
根据该议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无线电动工具电池的镉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0.002%,否则禁止在欧盟分销及销售,这项限制与《电池指令》设定的基本限制一致。不过,《电池指令》列出的其他镉含量限制豁免措施将继续适用,例如在紧急和警报系统(包括紧急照明)以及医疗设备中使用的电池可获豁免。
不过,欧洲议会对豁免期的结束时间仍然意见分歧。来自保加利亚的欧洲议会议员帕纳约杜夫(Vladko Todorov Panayotov)更为欧洲议会的环境、公共卫生及食物安全委员会撰写一份报告,提出把豁免期延长至2017年,让主要设于东欧的生产商更多时间适应。
欧洲议会社会党及绿党议员则持不同意见。约恩森(Dane Dan Jørgensen)及施吕特(Swede Carl Schlyter)分别提出修订,建议提早结束豁免期。约恩森要求把结束时间提早至2013年12月31日。
施吕特则建议,结束日期应为2014年6月30日,因为多年来市场已提供很多供无线电动工具电池使用的镉代替品,无须给予业界适应期。
其他政党的欧洲议会议员也提出修订,建议把豁免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