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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时间:2013-05-24
2013年5月10日,来自美国华盛顿特区消息,为了进一步防止年幼儿童的死亡和受伤事故,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投票通过了一项规章制订通知(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NPR),拟建立婴儿推车联邦安全标准。委员会一致通过批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该NPR。
拟议的推车标准包含了已公布的自愿性标准ASTM F833-13,《婴儿四轮卧车和推车消费者安全规范标准》(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Carriages and Strollers),并有一处修改。修订要求标准新增说明以强调折叠推车时或可折叠推车可能会造成的剪切、切断和挤压风险。
CPSC的工作人员审查了2008至2012年期间1200多起与推车有关的事故,包括4例死亡和近360例受伤事故。他们认为公布的标准以及NPR额外的提议将有助于减少与在婴儿推车事故审查中发现的大多数风险模式相关的风险。
婴儿推车的风险模式包括:
轮胎破损和分离;
停车制动和锁定机制失效;
铰链问题;
结构完整性问题;
挤压;
车辆座椅连接问题;
顶篷问题;
车把失效。
报告的伤害事故包括:
手指因可折叠铰链和折叠顶篷而折断;
因车轮分离或停车制动问题而跌落;
推车倒塌而受伤;
头部卡在安全提篮的开口处;
儿童未系上安全带而跌落。
拟议规则还将强调推车折叠时或与可折叠推车有关的手指损伤。各种推车类型,如安全提篮、四轮卧车、前后串联的双人推车、左右并列的双人推车、多人乘坐的推车和伞车都将被包括在标准中。
CPSC的工作人员建议,针对推车的强制性标准将在最终规则公布于联邦公报上的18个月后生效。
拟议规则有75天的公众评议期。评论可以直接在Regulations.gov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