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中国出入境检疫检疫协会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 日本厚生劳动省 | 世界卫生组织
欧洲食品安全局 | 食品法典委员会 | 英国食品标准局 |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 美国化学安全和危害调查局 | 国际标准化组织
澳大利亚标准协会 | 韩国认可认证局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中国REACH解决中心 时间:2011-12-20
砷化镓的分类意见最终通过,而硝基苯仍须等待
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已经通过了13个统一分类和标签卷宗的科学意见。包括:
• 高温煤焦油 分类为:对水生环境类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
• N -乙基-2 - 吡咯烷酮 分类为:生殖毒性
• 十八胺分类为:皮肤刺激性,严重破坏的眼睛,反复接触后有毒,造成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9-十八烯胺分类为:剧毒,腐蚀皮肤,反复接触后有毒,刺激呼吸道,造成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氢化牛油烷基胺分类为:皮肤的刺激性,严重破坏的眼睛,反复接触有毒后,造成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可可烷基胺分类为:剧毒,腐蚀皮肤,反复接触有毒后,作为对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牛油烷基胺分类为剧毒,腐蚀皮肤,反复接触有毒后,引起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磷化铝与水反应,通过口服给药急性毒性,与水接触后释放有毒气体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二磷化三镁 与水反应,通过口服给药急性毒性,与水接触后释放有毒气体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全氟辛酸铵 分类为反复接触有毒,致癌性和生殖毒性
• 全氟辛酸 分类为反复接触有毒,致癌性和生殖毒性
• 1,3 - 环己二酮,2 - [2 - 氯-4 - (甲磺酰)苯甲酰](磺草酮)分类为:皮肤致敏性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砷酸嫁分类:生殖毒性,致癌毒性1B类。
按预期,对硝基苯盐酸的危害分类标签意见也讨论和通过。但并未达成的任何决定。最近主管部门在REACH法规和CLP会议上讨论该物质的危害分类标签,讨论在法律上明确有关杂质的存在。德国对该物质危害分类建议是将硝基苯的统一分类增条致癌性,生殖毒性,急性毒性,重复剂量毒性(皮肤和吸入)和水生生物慢性毒性。
德国提案,建议增加硝基苯的重复剂量毒性(口服),哺乳期的影响的分类,环境降解分类,并将之分为杂质苯低于0.1%的硝基苯和与≥0.1%苯的硝基苯分类。但目前为止,硝基苯的最终分类仍在讨论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