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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化学品法明年生效 中国企业面临严峻考验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环球聚氨酯网 时间:2006-07-21

  欧盟最新化学品法REACH最快将于2007年4月1日正式生效,面对这一空前的绿色贸易壁垒,众多中国企业在欧盟市场将面临严峻考验。

  据悉,已于2005年11月通过欧盟议会全体投票第一次正式宣读的欧盟最新化学品法REACH将于今年10月进行欧盟议会全体投票第二次正式宣读,如果能产生第二次公开宣读协议,REACH则将从2007年4月1日正式生效;如果不能达成第二次公开宣读协议,欧盟理事会将在3至4个月后回顾欧盟议会的第二次宣读,再加上对企业6至8周的安抚,REACH仍将在2007年中期开始生效。

  一、中国出口企业遭遇空前难题

  欧盟是我国化工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REACH生效后,必将给我国化工行业及下游的相关行业,如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带来巨大损失。

  今年3月,欧洲议会曾举行了一个关于REACH法规对发展中国家化学品出口影响的听证会。据悉,中国每年有价值约37亿欧元化学品将受到REACH法规制约,名列全球第七。这个数据显然与中方的统计相去甚远。

  中国出口企业将面临哪些困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部主任孙锦业称,最困难的是生产商及其指定代表在注册登记时提供欧盟所需的数据,而这又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困难因素。首先,REACH法规规定了严格的检测标准和高昂的检测费用,这些费用将全部由企业承担。中国企业多数是中小型企业,高昂的费用只能让他们望而止步。

  其次,孙锦业表示,很多中国企业至今还不太了解REACH法规所要求的详细内容及需要提供的详细数据,更不知道从何获取帮助来完成这些数据。她指着一张REACH规定的“毒理学及生态毒理学信息要求”单子对记者说,这些数据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如急性毒性数据、皮肤刺激数据、皮肤敏感性数据、28天试验数据、亚慢性毒性90天试验数据、对水生生物的毒性数据、对陆地有机生物的影响数据等等,而且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数量级吨位时,需要提供的数据内容不同。企业要提供这样的数据将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出口欧盟超过1000吨的化学品有近60种,超过100吨的有200多种,超过10吨的有230多种。这意味着,欧盟化学品新政策一旦实施,中国至少将会有近500种出口欧盟的化学品面临注册、评估、授权等考验。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由中国相关机构为企业测试得出的数据能否得到欧盟的认可?孙锦业认为这是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如果得不到认可,中国企业的数据只能去找欧盟的或其他国家的已获得OECD数据互认的机构去测试。目前,中国的试验室虽然有很多是按GLP标准建立的,但是我们所出具的试验数据还未得到OECD的认可,即还未实现数据互认,因此欧盟有可能不接受中国提供的测试数据。

  此外,德国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副司长玛后莫恩博士在谈及“REACH对进口的特殊要求”时表示,根据REACH的要求,非欧盟成员国生产商的产品出口到欧盟,首先必须要由生产商自己在欧盟范围内指定产品的唯一代表,可以一种产品一个代表,也可以多种产品一个代表。该代表必须在欧盟范围内定居,必须作为非欧盟成员国生产商代表而去完成注册登记程序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中国企业需积极应对刻不容缓

  许多国家都已针对REACH开始了相关的立法程序,我国的相关研究工作在质检总局和商务部的支持下也已经展开,但相形之下,很多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仍然反映不知从何做起。

  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研究院欧洲部主任李钢表示,欧盟一向以标准严格而著称,总是在不断出台新的标准,而为了能在市场中存在,我们总是要设法去适应。但是,李钢同时指出,在此次REACH法规的全面启动过程中,考虑到中国的实际国情,考虑到中欧互为大的贸易伙伴,欧盟应该在REACH实施之前和实施的过程中,给中方一些技术性的援助,或与中国的商检机构合作,帮助中国的一些试验室或机构取得欧盟的认可,使他们可以在国内为中小企业提供欧盟所需的数据信息。

  孙锦业建议说,企业应该多研究REACH的内容,找一些窍门,比如REACH里说企业之间可以共享某些数据,那么,产品相同的几个企业就可以联合起来去做数据测试,这样既省时省力又能减轻一些经济负担。REACH中倡导减少动物试验,那么有关动物试验方面的数据也可以共享。

  德国的玛后莫恩博士则建议,中国企业应该尽早行动起来,积极与国外先进的企业合作,比如与德国化工企业或机构共同研究化学成分,找到安全的替代品,也可以与欧盟相关的咨询机构合作,获得在信息方面的支持。

  三、REACH

  REACH通常被译为“欧盟最新化学品法”,它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令或法规,而是欧盟涵盖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全面法规,全称为《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其目的是要建立统一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实际上是对化学品的一种单一制度的管理方法(也有译法为“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

  REACH法规生效后,此前在欧盟实行的40多个化工品法规和指令将被该法规所取代,管理者是欧盟成员国和欧洲化学品管理局。REACH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根据欧盟现行的通用工业化学品区分制度,1981年9月声明已投放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被归类为“现有化学品”,而此后投放市场的物质被称为“新化学品”。

  注册欧盟准备建立一个中央数据库,其中包括由企业提交的30000种左右的化学品(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的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的基本信息。估计这些化学品中的80%只需要进行注册。需要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物质的一般情况介绍、分类与标示、生产商及进口商信息、物质的确定用途及接触情况以及物质的性质研究总结(根据吨数决定)等。注册的最终期限需根据不同的数量级吨位而定。

  评估由欧盟环境署对档案进行的评估,主要是针对年产量超过100吨的化学品(约5000种,占15%)的注册信息,特殊情况下,也包括产量较少的化学品。这一评价应由主管当局来执行,并包括开发化学物质筛选试验程序。由各成员国进行的物质评估主要集中在可能产生大风险的物质上(由环境署制定分级程序),检查是否对风险进行了适当处理,以及是否需要采取限制措施。

  授权由欧盟环境署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品进行授权,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具有致癌性、诱变性和再生毒性、持久生物聚集毒性的化学物质以及根据情况其它具有相当利害关系的物质。这一政策要求由主管机关给出严格的特定许可后,该化学品方可被用于某一被证明为安全的特殊用途。据估计,需要授权的化学品数目在1400左右(约占注册化学品5%)。

  限制主要集中在具有风险但不具有高度利害关系的物质方面(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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