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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2013-08-05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逐步削弱,技术性贸易措施对贸易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近年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使我国企业出口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逐年增加,由2005年的288亿美元攀升至2011年的622亿美元,每年约有1/3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
全球经济不景气下的保护性技术性贸易措施日益严重
由于现阶段我国出口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消费品为主,并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占主体地位;企业规模参差不齐、质量管理水平良莠不均,特别一些出口企业和进口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日趋严格;我们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与外贸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所以,出口产品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外通报、召回的数量短期内难以明显减少,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是国外政府、媒体、民众关注的焦点,出口商品质量问题长期化、国际化、政治化趋势会更加明显。
最近,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带有明显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密集出台。例如,欧盟发起针对进口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行动,并把矛头指向了中国。美国成立联邦跨部门贸易执法中心,以“阻止假冒伪劣或不安全产品通过美国国境”,还加大了进口产品口岸监测和检查力度,大量截获不合格入境消费品。
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给中国传统的民生产业及新兴的高科技产业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欧盟RAPEX通报系统自2006年9月以来,中国商品被通报数量占欧盟总通报数量的50%以上;在通报原因中,窒息、电击、外伤、邻苯二甲酸盐、火灾、化学危险、烧伤、重金属伤害占风险总通报数的86%。美国CPSC召回中剔除港澳台地区,2008年至2010年中国商品被召回通报数量均占美国总召回通报数量50%以上;被召回的主要原因包括:人类受到危害、电性能方面、化学物质污染、品质不合格以及燃烧性能方面。2010年,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各口岸卫生检疫所检出不合格进口产品共计1528批次,日本扣留的产品共涉及6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产品占不合格总批次的25.9%,排在第一位;被扣留的产品主要是植物源性产品、动物源性产品、工业食品位居前三位;被扣留的主要原因包括微生物污染、农兽残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等。2011年,因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我国产品被国外扣留、销毁、退货的直接损失达622.6亿美元,同比增加40.2亿美元。2012年1至8月份,全国共发生出口退运数量25168批,退货金额达17.09亿美元。可见,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形势下,各国源于保护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加。
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日益成为质检部门的重要任务
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与检验监管工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检验监管工作服务外贸大局、履行监管职能方面,其作用和地位进一步凸显出来。首先,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是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法定职责。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的法定职责来源于新商检法,在立法原则上与WTO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协定一脉相承,其本身就是一项依据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原则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其次,掌握和应对好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检验监管服务外贸的具体体现。检验监管要求把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转化为出口监管的重要依据,从而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国内市场的“倒逼”机制,服务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再次,构建和运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是检验监管执法把关的具体体现。通过借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施经验,提高进口检验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调控作用,巧妙灵活地运用这一有力武器,维护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最后,综合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是检验监管部门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检验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需求是一致的。必须充分认识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重要性,立足长远,兼顾当前,不断增强应对和实施能力,有效提升检验监管履职水平。
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国家战略体系
围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调结构、稳增长”的经济目标,如何切实发挥政府检验监管职能作用从而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确立和保护市场的中心地位、解决工业化进程速度与质量不匹配问题、通过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保证经济可持续增长,以及“如何破解短期稳增长与调结构的两难局面、多重经济目标间的冲突与抉择、多重目标下宏观经济政策的重新定位”,是我们当前工作的一项重大课题。从国外对我国产品的技术贸易壁垒来看,质检部门作为主管质量安全的部门,对质量安全负有检验把关职责,要以技术性贸易措施为切入点做好质检工作。
完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政策法规、标准规制建设
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制度体系中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值得发展中国家借鉴。作为技术性贸易措施,既会对国际经济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首先,我们必须尽快建立起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的决策体系,构建我国进出口产品预警机制。其次,必须完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法律保障,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法制建设,继续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关注产品质量规制设计,预防经济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建立健全经济技术法规立法体制,充分利用国际经济技术规则,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与认证、工业与信息、水利与建筑、卫生与医疗、科技与知识产权等经济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及领域,创新立法体制,设计技术立法模式,建立健全技术法规立法、实施及监督工作机制,加快制定一批适应本区域经济发展的技术性地方法规及地方规章,形成以技术性地方法规与规章为补充的市场经济技术性贸易措施支撑新格局。再次,在中国贸易技术标准法律制度的调整中,认真研究国家标准问题,按照国际规范调整法津对策,使中国标准化工作加快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认真履行承诺、推行国际标准化新理念。最后,提升认证认可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服务性和权威性。
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平台
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机制。首先,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机制,按照不同地区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状况,明确职责分工,有效配置系统资源,实现中央与地方的上下联动。其次,强化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相协调的共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横向联动机制。此外,不断完善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关注全球产业链,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构建我国技术贸易措施体系,合理制订反制措施。
加快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信息平台。在总结各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经验的基础上,构建统一规划、分工维护、资源共享和信息广泛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实现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重要贸易伙伴及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较大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全覆盖,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全方位信息服务。
着力构建一支技术性贸易措施专家队伍。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专家队伍,建立一支既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又精通业务的专家队伍,加强培训和交流,做好梯队建设。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收集、评议和预警工作,积极开展前瞻性的科研工作和学术研究。
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战略的保障措施
围绕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部署,制定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实施力度,切实形成有利于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保障机制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战略的实施的重要保障。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投入上提供切实保障。共同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国家战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