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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珠海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 时间:2012-09-20
1994年法国宣布了鲜贝区别性标签的新规定,根据该规定,出口到法国的的鲜贝不能再使用“Coquilles St.Jacques”,而只能使用“Petoncle”的标签。而在法国消费者的心目中Petoncle是一种低档的鲜贝。
该区别性标签的新规定一经宣布,当即在许多与法国有鲜贝进出口往来的国家中引起轩然大波,以智利为例,智利每年出口鲜贝约有五分之一输往法国。
1995年1月18日,秘鲁政府首先向WTO提出要求与欧盟进行磋商,讨论法国1993年4月22日推出的法令及其1994年有关鲜贝名称分类的修正案。秘鲁政府指出,法国政府颁布该法令的目的在于限制进口鲜贝使用“Saint-Jacques”这一名称,而多年以来,进口鲜贝一直使用“Coquilles Saint-Jacques”或“noix de Coquilles Saint-Jacques”这两个名称。按照法国该法令的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从秘鲁等国出口到法国的鲜贝只能使用“Petoncle”这一名称。尽管秘鲁等国出口到法国的鲜贝(即被法国称之为Petoncle的鲜贝)无论从大小、外观、口味或用途等方面均与被法国称为“Saint Jacques”的鲜贝无异,但“Petoncle”在法国消费者心目中代表着低质低价。因此,法国政府此举的出台,必将对秘鲁等国出口鲜贝是市场销售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故而,法国政府有关鲜贝标签的法令,不仅违反了多年以来的商业惯例,同时也违反了WTO相关协议的要求。
秘鲁政府认为法国政府的该法令违反了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的第22条,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的第14.4条和争端处理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备忘录(DSU)的第4条。
与此同时,1995年7月27日,加拿大与智利政府也向WTO提出,要求加入本案的磋商。在1995年7月31日,欧盟同意与各方进行磋商。争端各方于8月10日正式进行了磋商,但因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共识,未能取得成果。因此,秘鲁向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要求成立专家组,对该纠纷案进行调查,并要确认法国所采取的措施:
(1)违反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第2条。
(2)违反了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1条和第3条。
(3)剥夺和损害了秘鲁根据WTO协议应获得的利益。
在1995年7月24日,智利政府与欧盟也就法国鲜贝标签问题开展了磋商。以后,加拿大、秘鲁、日本等国分别提出要求加入磋商。但此次的磋商仍以失败告终。因此,智利也向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要求成立专家组,调查有关法国鲜贝标签的酒疯并确认法国的措施:
(1)违反了TBT协议的第2条。
(2)违反了GATT1994的第1条和第3条。
(3)剥夺和损害了秘鲁根据WTO协议应获得的利益。
1995年1月11日,DSB应秘鲁和智利的要求,决定按DSU9.1条的规定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的职责是:
“根据智利和秘鲁在编号为WT/DS12和WT/DS14/6的文件中所涉及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查由秘鲁和智利提出的事项,作出决定以协助DSB提出建议或作出这些协议所规定的裁决。”于此同时,加拿大政府在1995年5月19日也就法国政府的鲜贝标签法令向DSB提出,请求成立专家组以寻求解决方案。因此DSB决定由同一专家组来分别处理由秘鲁、智利和加拿大提出的争端案。1996年2月6日,专家组提出,由于本争端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因此无法按期在6个月内提交报告。1996年3月14日,专家组提交了中期报告,DSB于4月2日组织争端的各有关方对专家组的中期报告进行评议。此后,本争端的各有关方提出希望专家组能推迟发布专家组报告以便他们能达成一个相互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1996年7月5日,本争端的各有关方通知DSB他们已经就法国鲜贝标签案取得了一致意见,并制定了解决方案,按照达成的解决方案,法国将依据WTO/TBT协议2.9条的要求修改其法令,在公开的刊物上公布并实施其修改后的有关鲜贝标签的法令。涉及智利、秘鲁、加拿大和欧盟等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标签纠纷案件就此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