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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GTT广州纤检 时间:2015-07-08
附件的要求
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表2要求。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绳带要求应符合标准中表3要求。即以下条款所列内容。
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位不应有任何绳带!!
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头颈部位调整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超过75mm的自由端。头部和颈部: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mm;除肩带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
婴幼儿及7岁以下的儿童服装肩带应是固定的,连续无自由端的。肩带上的装饰性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或周长超过75mm的绳圈。
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mm。婴幼儿及7岁以下的儿童服装且不应超出服装底边。
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75mm(7岁以上儿童140mm)
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长袖袖口处的绳带扣紧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
长至臀围线以下的服装,其底边处的绳带不应超出服装下边缘。长至脚踝处的服装,底边处的绳带应完全置于服装内。
上述未提到的其他部位,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每处每根均不应超过140mm。
绳带的自由末端不允许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
两端固定且伸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75mm;平贴在服装上的绳圈(如串带),其两固定端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
其他要求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GB 31701是强制性标准,2016年6月1日实施
GB 31701是强制性标准,2016年6月1日实施
GB 31701是强制性标准,2016年6月1日实施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别怪小编啰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