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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检测通 时间:2015-11-12
据悉,今年截止到8月份,广州局共检验监管进口玩具507批、货值1767.3万美元,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13.4%和97.8%,玩具来自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香港及德国居多。检出不合格产品15批,同比减少6.3%。主要问题是,产品标识不完整或缺少和用说明或安全警示用语不规范。
为此出台的《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2014)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增规定。
新增规定包括:在化学性能方面将增加增塑剂的限制,在特定元素迁移主要技术变化中,增加部分试验条件参数的参考建议等;在机械和物理性能方面,新增了玩具中定义和玩具中有些部件的技术要求;在燃烧性能方面,新增整体或部分为模压面具要求等。从上述对标准的修订可见,我国玩具标准安全要正逐渐完善,此举应引起生产企业高度重视,避免在执行新的规定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目前,从广州口岸进口的大部分玩具均获取了3C认证,只有少部分的毛绒、木质和纸质玩具尚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广州局采取“进口产品备案+产品抽查风险监测”的监管模式,较好地控制了进口玩具的质量安全,在每年开展的进口消费品专项抽查活动中,进口玩具安全项目合格率达100%。
广州局提醒相关企业,应及时了解标准新增规定,调整相关工作,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退运,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提醒消费者,选购进口玩具时应闻一闻有无异味或刺激性气味,避免挑选具有可能刺伤、划伤儿童的锐利尖端和边缘的玩具,应挑选具有产品标识、安全警示、产品安全认证标志的产品,特别要检查是否贴上防伪“CIQ”标志,此标志表示该玩具为进口玩具,且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
欧盟主要的玩具法规概述
1.欧盟玩具安全指令( 88/378/EEC、92/59/EEC及93/68/EEC)
该指令是欧盟直接涉及玩具安全的新方法指令,规定了玩具的安全质量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所有进入欧盟的玩具无一例外地要首先满足该指令要求。
该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是:儿童按预定方式使用玩具,或考虑到儿童行为而按可预见的方式使用玩具时,不得损害使用者或第三方的安全或健康。玩具投放市场后,考虑到可预见的和正常的使用周期,必须符合该指令规定的安全和健康条件。
2.欧盟有害物质管制法规
法规名称: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5年12月14日第2005/84/EC号指令。
3.欧盟法规对制造商的要求
欧盟法规强调,玩具制造商必须承担起玩具安全方面相关法规与标准规定的责任,确保其所生产的玩具符合各种安全规定。
( 1)遵守玩具安全相关法规与标准。包括:
———通用产品安全条例;
———玩具(安全)条例;
———铅笔与绘图工具安全条例。
以及防止:
———机械与物理危害;
———可燃性;
———毒性;
———特定元素的迁移等。
( 2)符合电动玩具、化学玩具和发声玩具的特殊安全要求。包括对电池电压的要求,对玩具噪音的要求等。
( 3)加贴适当标签———年龄标签和年龄警示。包括针对各种年龄阶段儿童的年龄标签和警示标签;特别是针对某些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的警示。
( 4)符合性声明。在很多情况下,制造商可以准备“符合性声明”及一套“技术文件”,声明其生产的商品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法律要求。
( 5)指定欧洲授权代表。如果该制造商不属于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之列,那么该制造商需要指定一名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境内的欧洲授权代表,代其保管符合性声明和技术文件以备任何一个监督机构的检查。该欧洲授权代表的名字和地址必须连同CE标志一起印刷于玩具的包装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