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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对婴幼儿服装质量要求解读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检测通 时间:2016-08-12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05月26日发布,自2016年06月01日起正式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当前,儿童服装产品相关标准主要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产品标准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和SN/T 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等,这些标准基本构成我国对童装检验的标准体系,涉及考核项目主要为:pH值、甲醛、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物理等考核项目。新标准对童装质量要求更全更高,除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应符合GB 18401—2010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外,还应考核重金属:铅和镉、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耐湿摩擦色牢度。与国外标准比较有如下差别: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Oeko-tex standard 100(2012)中对婴幼儿产品考核项目除此之外,还涉及更多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致敏染料、增塑剂、杀虫剂、有机锡化合物、全氟辛烷磺酸、有毒溶剂和表面活性剂等。日本儿童服装要求项目还包括含溴或含阻燃整理剂、有机汞化合物、有机锡化合物等等。国外标准对婴幼儿服装有毒有害物质要求更全面。

  附件要求

  抗拉强度

  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表1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件抗拉强度试验方法与FZ/T 81014—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不同,本标准试验方法为拉伸至定负荷下作用一定的时间,评定附件是否从主体上脱落或松动。三种情况判定为不合格:附件从主体上脱落;附件破损;织物断裂、撕裂等。而FZ/T 81014—2008测试方法为在一定的时间内施加一定的负荷,来验证婴幼儿服装附件的抗拉强度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当抗拉强度均不低于此负荷时,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锐利物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同时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绳带

  此标准关于附件绳带的要求最为突出点为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的头部和颈部的拉带不允许有自由端,当服装放平摊开至最大宽度时,不应有突出的带袢。

  耐久性标签

  本标准规定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对于附件方面,SN/T 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中还提出:三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服装不应使用在外观上与食物相似的附件和含有刚性成分的组合纽扣,不允许有昆虫、鸟类和啮齿类动物及来自这些动物的不卫生物质颗粒。颗粒状填充材料的最大尺寸小于或等于3mm时,应有内胆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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