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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GSG 时间:2016-11-09
2012年11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首次发布了关于儿童和成人受单次洗衣包伤害事故的安全警示。2013年3月,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发生数百起伤害报告后,CPSC和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了关于液体洗涤剂包毒性危害性的警告。大多数涉及六岁以下儿童报告的事件,他们可能误将洗衣包当做糖果、玩具或磨牙棒产品。
液体洗衣洗涤剂包被设计成在与水分接触时易于溶解,但是当其与手上的唾液或水分接触时也能溶解。误食包内物质可导致咳嗽、窒息、呕吐、呼吸窘迫、意识丧失、眼睛刺激和角膜灼伤,甚至死亡。
在发出安全警告之后,ASTM液体洗衣包附属委员会成立了,隶属于消费品委员会。该委员会咨询了业内代表、诉求团体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制定了新标准。
2015年9月,ASTM发布了关于独立包装液体洗衣包的标签和包装的新安全标准,ASTM F3159-15-液体洗涤包的标准安全规范于2015年12月由ASTM F3159-15 e1所取代。新标准可以自愿采用,其旨在降低误食洗涤包内物质的风险,尤其是儿童。
ASTM F3159-15e1的一些要点:
●液体洗衣洗涤剂包的包装应当不透明,或者掩盖单独包装的可见部分。其外包装不能使用会使不透明的包装看起来像是透明或半透明的标签。
●对于儿童来说,包装应不易打开,且无法通过蛮力将其打开。标准有提供包装的6种不同的包装方式,有六种方式可以实现此种包装的打开(例如,包装可以采用“相互依赖的两个或多个封闭机制”),产品必须使用其中一种或多种包装方式,且延续至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包装应在其正面和侧面/后面板上突出显示警示语和符号。二级包装容器和单独包装还应显示规定的警示语。
●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洗衣包包应至少能抵抗300N的压力。
自愿性标准ASTM F3159-15e1还提供了测试方法,以确定物质的保留、抗压力和水溶性膜中存在的厌恶剂是否满足ASTM液体洗衣包的标准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