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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流程

  提交申请---->签定合同---->审核文件---->现场审核---->纠正措施---->批准---->注册颁证

  1.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及附件。2)认证申请的审查与批准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方的正式申请后,将对申请方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填报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正确,质量手册的内容是否覆盖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的内容等。

  2.认证机构进行审核。1)文件审核。文件审核的主要对象是申请书的附件,即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及其他说明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材料。2)现场审核。现场审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查证质量手册的实际执行情况,对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判定是否真正具备满足认证标准的能力。3)提出审核报告现场审核工作完成后,审核组要编写审核报告,审核报告是现场检查和评价结果的证明文件,并需经审核组全体成员签字,签字后报送审核机构。

  3.审批与注册发证认证机构对审核组提出的审核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查。经审查若批准通过认证,则认证机构予以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若经审查,需要改进后方可批准通过认证,则由认证机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需要纠正的问题及完成修正的期限,到期再作必要的复查和评价,证明确实达到了规定的条件后,仍可批准认证并注册发证。经审查,若决定不予批准认证,则由认证机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4.获准认证后的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对获准认证(有效期为3年)的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这些管理工作包括:供方通报、监督检查、认证注销、认证暂停、认证撤销、认证有效期的延长等。

  5.申诉申请方、受审核方、获证方或其他方,对认证机构的各项活动持有异议时,可向其认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认证机构或其认可机构应对申诉及时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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