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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检测通 时间:2015-12-15
摩托车出口到欧洲市场,必须进行E/e-mark认证。国内多数企业对于摩托车出口欧洲的E/e- mark认证的申请、程序、样车及技术资料的准备。认证法规的要求等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企业对于摩托车出口到美国市场所必需的EPA认证却不甚了解。
如果摩托车、ATV和通机产品要出口销售到美国49个州只需申请办理EPA认证;但要出口销售至加州,需同时申办E PA认证和CARB认证,本文简称为EPA/CARB。CARB认证与EPA认证的申办流程基本相同,主要以EPA认证为例进行介绍,下面按照申请认证的步骤逐一说明。
向美国EPA注册
根据美国清洁空气法案(cAA)的规定,制造商定义为:任何以在美国境内销售为目的、制造车辆/发动机的个人或者将上述产品引入美国商业领域的进口商。在美国加州,进口商分为两类,一种是对车辆的技术状态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能够保证车辆的实际状态与申请资料的一致性,简称为cI进口商;另一种是不具有上述能力的直接进口车辆的进口商,称为DI进口商。后者不能直接进行认证申请并在加州进行车辆销售。
首次向美国E PA申请排放认证的车辆制造商应先进行EPA注册,注册的过程包括如下程序。
1.向美国EPA和加州GARB发“制造商注册函”
2.填写制造商代码表并获取工厂代码
发动机族(EF)的划分与命名
根据40 CFR·86的规定,发动机族是对制造商的系列产品的一种基本的单元划分,目的在于认证测试样品的选取。每个车型年(Model Year),制造商都要获取EPA排放认证,无论已获证的发动机族是否发生变更。每一个车型年,制造商均应向EPA/CARB提交新的申请、交纳足额认证费用。
1.发动机族的划分
在美国EPA/CARB认证中,按照发动机族为单位进行颁发认证证书。下面讲述如何进行发动机族的划分:
首先,把系列产品按照发动机排量进行分类,共分为4个类别:
*Class I-B 50 cc to<170 cc;
*Class II 170 cc to<280 cc;
* Class III 280 cc
在按照发动机排量进行分类后,在相同的排量类别中,将在整个耐久里程中,具有相似尾气排放和蒸发排放特性的车辆划分为发动机族。
在如下几个方面相同的公路摩托车可以划分为同一族:发动机循环、冷却系统(风冷、液冷)、气缸结构(直列、V型、对置、气缸中心距等)、气缸数量、发动机排量类别、进气方式、催化转化器的数目、位置、体积和成份、热反应器工作特性、化油器(或燃油喷射装置)数量、预燃室的特征。
在如下几个方面相同的非公路摩托车可以划分为同一族:发动机循环、冷却系统(风冷、液冷)、供油系统的结构(电喷、化油器)、进气方式、催化转化器的数目、位置、体积和成份、燃油种类、气缸数目、布置及缸径、燃油蒸发排放控制。
此外,任何车辆的曲轴箱排放不得直接排向外部空气。
2.如何命名发动机族
为了便于认证过程的审批,EPA/GARB要求所有的制造商使用如下统一的发动机族的命名规则。在该规则中,使用一组12位的字符标识一个特定的发动机族。表1详细举例说明了公路摩托车发动机族的命名规则。
进行排放试验
美国EPA认证的排放试验包括整车的工况排放和油箱、油管的蒸发试验。摩托车工况排放标准为40CFR86-2006, CARB工况排放标准为13CCR第1958部分;油箱和油管的蒸发排放法规为号1051.110,加州摩托车蒸发排放法规为13CCR第1976部分。其中EPA蒸发排放法规测试的对象为油箱和油管,但是美国加州摩托车燃油蒸发排放法规测试的对象为整车。
准备申请资料
每一车型年,每一个发动机族在提交认证申请时,都需要在认证申请书上写清设计的车辆和发动机,以及符合排放标准和其他法规的情况。
1.认证申请资料
根据美国EPA/CARB的认证规定,每一个发动机族提交一份认证申请资料。
制造商在认证资料已经提交,但尚未获得EPA/CARB认证证书的阶段,如果对已提交资料进行修改,需要将修改后的申请资料以电子方式重新提交给指定的EPA认证工程师(如果需要申请CARB认证,邮寄给指定的CARB认证工程师)。
2.EPA CARB申请资料提交方法
如果制造商同时申请EPA和GARB认证,在认证申请时应将电子版资料分别报送美国EPA和CARB,供其进行认证审核。
GARB在审核认证资料时要求制造商邮寄CD(附说明信函)或者硬拷贝类的申请资料。
认证资料至少应包括表1所示内容。
3.对新制造商的建议
为了加快EPA/GARB认证的审核进度,建议首次进行EPA/CARB认证的制造商,在申请之前应就相关议题与指定的EPA/CARB认证工程师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
缴纳足额的认证费用
根据40 CFR Subpart Y,85.2408(c)的规定,制造商应在EPA开展审核等认证活动前缴纳认证费用。认证资料应该在付清认证费用并完成排放测试后方可提交。EPA只有在收到认证费用后才受理认证申请并开展相关工作。及时缴纳足额的认证费用可以减少工作延误。2009车型年,每张EPA认证证书所需的认证费用如表2所示。
提交认证申请资料
选择何种认证资料的提交程序取决于制造商将拟获证车型在美国哪些区域进行销售:分为只在美国加州销售;在美国50个州全境销售;除了加州以外的美国另外49个州销售。仅用于加州销售的证书:在申请联邦证书前将申请资料首先提交给GARB以获得美国加州的EO(executive order);在一般情况下,EPA只有在加州的EO颁发后才会颁发一张联邦证书。可用于50个州销售的证书:将认证申请资料同时报送EPA和CARB。用于49个州销售的证书:只是将认证申请资料报送美国EPA。
生产
在获得美国EPA和/或CARB认证证书后,制造商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所生产的车辆和发动机均为获证车型和机型,在材料的选用、发动机的设计、传动系统、燃油系统、排放系统控制策略及零部件、排放后处理装能影响到排放的装置和零部件均应与获证车型和发动机一致。
通常情况下,每辆新车应加施如下两种标识:一个永久性的、独一无二的车辆识别代号(VIN)参见号86.414-78);一个永久性的车辆排放控制信息(VECI)标识(参见86.413-78)。对于GARB认证,获证的制造商的名字必须出现在VECI标识上。
认证变更申请的提交
在获得EPA/CARB认证证书后,实际生产的产品如果与认证申请资料存在差异,制造商必须将这些差异如实上报美国EPA/CARB。
在实施如下活动(包含但不应局限于)之前,应先对认证申请资料进行修订:在已获证的发动机族中增加一种新的车辆型号;修改一个已经获证的发动机族的FEL(但是对于CARB,这是不允许的);可能会影响到排放性能的车辆结构的改变。
如果存在上述变更内容,制造商必须提交如下资料:向EPA/CARB提出变更的要求,着重突出计划变更的内容并包含40 CFR86.438-78和40 CFR 86.439-78所要求的信息;一套完整的修订后的申请文件:一套修订后的CSIxml文件。
向EPA/CARB提交上述文件后,制造商就可以实施所要求的相关活动,EPA/CARB有权决定是否需要更多的信息或者拒绝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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