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中国出入境检疫检疫协会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 日本厚生劳动省 | 世界卫生组织
欧洲食品安全局 | 食品法典委员会 | 英国食品标准局 |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 美国化学安全和危害调查局 | 国际标准化组织
澳大利亚标准协会 | 韩国认可认证局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网络转载 时间:2016-01-06
TAC认证通讯设备(指所有有线、无线、电缆、光电磁等的发射、传输和接收的设备,且加拿大工业部已设立了相关准入标准)进入加拿大市场需要获得技术认可证书(TAC),但有4种情况可豁免:在条例颁布和实施前,工业部长已发证书的;根据国际相互认可协议(MRA),国外认可机构已发证书的。
1. TAC认证
通讯设备(指所有有线、无线、电缆、光电磁等的发射、传输和接收的设备,且加拿大工业部已设立了相关准入标准)进入加拿大市场需要获得技术认可证书(TAC),但有4种情况可豁免:
在条例颁布和实施前,工业部长已发证书的;
根据国际相互认可协议(MRA),国外认可机构已发证书的;
制造商、分销商、进口商进行了符合性声明的;
认可的认证机构按官方公布的认证要求进行认证并已发了证书的。
同时,如果认证设备涉及国家安全(以下三种情况),则设备在申请认证前需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特别批准:
对于安装在航空器中的紧急定位发射器在认证前需要获得加拿大运输部航空器认证科(AARD)的批准,AARD批准并通过认证后,才可应用于航空器中;
使用于海上服务和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中的紧急位置指示无线电导航设备在认证前需要获得加拿大运输部海事安全科(AMSE)的批准;
个人示位标设备在认证前需要获得加拿大国家搜寻营救秘书处(NSS)的批准。
(1)认证范围
TAC认证适用于Ⅰ类无线电设备(不包括广播设备),而仅用于演示和试验的无线电设备不需要认证,只需要一个临时的无线电许可。
(2)认证标识
设备经过认证后,需标识一个唯一的认证/注册号码,这个号码由认证工程局分配的公司号和TAC上的产品号组成。
(3)认证型式
认证形式有:单机认证、系列认证、多重列名、TAC转让、设备修改认证这几种。
(4)认证程序
无线电设备认证程序参照RSP-100:Radio Equipment Certification Procudure。
了解更多TAC认证相关内容可登陆加拿大工业部认证工程局(Certification and Engineering Bureau of Industry Canada,简称CEB)。
2.符合性声明及注册
(1)电信终端设备的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简称DoC)
根据电信法,电信终端设备需要满足电信法确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符合性声明并在设备上正确标识,其符合性声明及注册要求参照DC-01 - Procedure for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and Registration of Terminal Equipment(以下称DC-01)。
对于属于无线通信的终端设备,除需进行TAC认证外,还需要按符合性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2)Ⅱ类无线电设备的符合性声明
Ⅱ类无线电设备需要满足Ⅱ类无线电设备标准,按要求进行测试、进行符合性声明以及在设备上正确标识。Ⅱ类无线电设备的符合性声明程序参照DC-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