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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哪些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检测通 时间:2016-07-05

  在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用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工厂检查。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那么在国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又是怎么样的呢?

  美国

  美国政府虽然没有立法搞强制认证,但他们充分利用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及认证体系,开展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产品认证,其中的UL认证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这是美国保险商实验室有限公司(UL)的认证标志。该公司成立于1894年,成立初期是为保险公司承担产品检验服务的。目前UL认证产品范围包括电器、防火设备、防盗和信号装置等众多产品。虽然美国联邦政府并未要求产品一定要达到UL标准,但联邦政府在调查安全案时就用UL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裁决产品是否安全时,UL的测试结果是他们的主要依据。美国有关政府机构,如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商务部(DOC)以及多数地方政府都认可其测试结果,通过政府法规规定某些产品上要有UL标志才能销售。美国消费者都知道UL标志,各大连锁店、百货公司都不销售没有UL标志的电气产品。每年有近300亿美元国外产品经加贴UL安全认证标志后才可进入美国市场销售。中国有近40亿美元的产品需加贴UL标志后才被允许对美出口。

  欧盟

  欧盟是最先意识到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的国家,它的成员国也是设置技术壁垒最严重的国家,尤其在汽车、电机、机械和制药产业更为明显。为了统一大市场,欧盟将欧洲安全标准列入安全指令中,作为法规的组成部分,要求强制执行。目前已出台了21个安全指令,安全指令涉及的产品必须加贴CE安全认证标志,已强制实施的有电磁兼容、低压电器、锅炉压力容器等10多个指令,涉及机电产品的指令占绝大多数。

  除欧盟有统一的技术标准、法规外,欧盟各国也有各自的严格标准,它们对进口商品可以随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欧盟还明确要求,进入其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要求并通过认证,才允许在欧洲统一市场流通。

  日本

  日本通产省管理认证产品占全国认证产品总数的90%左右,其实行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产品认证制度。强制性认证制度是以法律的形式颁布执行,其认证产品主要有消费品、电器产品、液化石油器具和煤气用具等。

  在日本有众多的行业协会、专业团体,他们制定一套较完整而又很繁杂的技术标准与认证程序,这些具有日本特色的行业协会、专业团体除了国家实行的认证制度外,他们还积极行使自己的认证权力,这样就使一些已经采用ISO标准并通过认证的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前必须符合日本行业标准。虽然这些要求不是来自政府,但如果你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他们的行业协会技术要求就不能进口,对于出口商来说这就是一种强制要求。

  日本修改了电气用品取缔法,于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电气用品安全法》。将电气产品分为“特定电气用品”和“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产品”两类。特定电气用品包括软电线、温度保险丝等112种产品,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产品包括电热拖鞋、电冰箱、超声波加湿器等340种产品。将原电气用品取缔法要求的标志,变为新的PSE标志。

  日本实施的《工业标准化法》采用了《日本工业规格JIS》和《JIS标记制度》,凡列入JIS规格的产品,必须有JIS标志,要得到JIS标志,必须由日本政府或政府指定的行业协会或专业团体对工厂的技术条件、生产条件审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批准使用JIS标志。目前,JIS体系涉及机械、电器、汽车、铁路、船舶、冶金、化工、纺织、矿山、医疗器械等几十个行业。

  新加坡

  新加坡从2000年5月1日起,要求在市场上出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欧洲标准和国际电工委员会制定的电磁兼容标准。产品进入市场时,必须提交符合性声明和认可实验室的测试报告,其产品才可在市场上销售。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对汽车、家用电器等实行了强制管理制度。

  以上所列情况都是通过政府法令的形式对产品实行强制认证。

  其他

  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和限制进口,往往采用指定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证书的作法。例如,阿根廷为了保证水泵质量,政府规定水泵进入阿根廷市场,必须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有关标准,同时必须由以下机构签发证书,这些指定的机构有:美国的UL或ITS、加拿大的CSA、德国的UDE或T V等20个国际知名的认证机构。

  据了解,美国政府实施的强制认证计划达55项之多,日本达25项以上,还有一些尚未统一而各国正在执行的大体上有30类至50类左右。政府强制认证制度以前多在发达国家使用,但近年来,中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建立了本国的强制认证体系。例如,马来西亚规定38种产品必须通过认证,菲律宾、巴西、印度等国也逐步扩大了认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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