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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浙江省检验检疫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 时间:2012-12-12
从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的表现形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技术法规
根据WTO/TBT规定的原则,技术法规分为两种:一是正式技术法规(政府强制执行的),如法律(议会颁布)、命令(政府批准发布)、部门建议(政府各部门批准发布)、各种权力机构发布的条例、地方政府发布的条例;二是事实上的法规,如由某些机构发布的指示、指南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又不得不执行的文件。比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消费产品安全法》,德国的《设备安全法》等。
(2)标准
许多发达国家利用其技术优势,制定较高的技术标准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既有产品标准,又有检验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品标准,也有农产品标准。例如:法国规定纯毛的服装,要求含毛量85%,而比利时规定为97%,德国为99%,这样,法国羊毛织品在比利时和德国就很难适销。
(3)合格评定
有些国家为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当借用技术标准等措施达不到保护的目的时,就会在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上设置重重障碍。利用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繁琐的操作环节,增加额外的成本。例如,我国向日本出口的大米,检验农药残留项目逐年增加,从1994年的56项增至1995年的64项,1996年81项,1997年91项,1998年104项,到2003年的147项。就目前来讲,国际贸易中反应最强烈的障碍有4种:绿色壁垒、安全壁垒以及信息技术壁垒,包装和标签,他们或者以标准的形式出现,或者以技术法规的形式,或者以合格评定、检验检疫的形式出现,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
(1)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是禁止贸易的措施,是各国基于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所作的各种规定演变而成的贸易壁垒,保护范围广、保护力度大。比如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际环保法规、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
(2)安全壁垒
安全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和国家安全为理由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止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如美国的《冷冻设备安全法》、日本的《劳动安全与健康法》等。
(3)包装、标签
一些国家对商品的包装和标签作了苛刻的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否则不准进口或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讲,要把本国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包装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包装能否满足环保要求,已成为贸易谈判的一个重要条款和筹码。标签是商品上必要的文字、图形和代号。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尽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因而,对进口商品,特别是消费品的食品标签作了严格的规定。例如.澳大利亚就因为我国南京一家化工厂的白油产品包装规格高为900cm,与他们的包装规格914cm不符合,以不便于流通周转为由退货。
除以上三种主要的壁垒形式以外,还存在以下几种形式:计量单位制、物品编码、商品的品种、规格、花色、款式和其他外观要求、国家和地区不同的风俗习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