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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儿童产品安全法—Chapter 173-334 WAC通报规则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CTI华测检测 时间:2014-12-08

  2008年华盛顿州制定了华盛顿儿童产品安全法Children’s Safe Product Act (CSPA - Chapter 70.240 RCW)。该法案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关于铅、镉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的限制要求。但类似的限制要求在CPSIA中已经存在,此部分内容已经被联邦法律占先。法案的第二部分就是关于儿童产品中如果含有对儿童高度关注化学物质(Chemicals of High Concern to Children -- CHCC),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包括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必须向华盛顿生态部进行通报。通报规则根据Chapter 173-334 WAC的要求。

  1适用对象

  该规则适用于制造儿童产品的厂商。儿童产品是指在华盛顿州销售的12岁以下儿童所使用的消费品,包括:

  (1)玩具;

  (2)儿童化妆品:如儿童化妆使用的唇彩、指甲油、腮红等产品,以及护肤使用的护手霜、沐浴液、面霜等;

  (3)儿童珠宝:儿童仿真珠宝,如项链、手链、耳环等儿童产品;

  (4)设计或意图为帮助儿童吮吸、出牙、睡眠、放松,或喂食的产品,或者作为衣服穿在儿童身上的产品:如出牙器、奶瓶、奶嘴、寝具、手推车、摇篮、衣服、鞋等儿童产品;但不包括运动器材:如球拍、球、手套、护具、溜冰鞋、有防滑钉的运动鞋、雪上运动器材如滑雪板、雪橇、雪靴。

  (5)儿童汽车座椅。

  厂商包括儿童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国内大规模的分销商,但不包括零售商,除非零售商本身就是制造商、进口商或国内大规模的分销商。只出售不制造或进口的零售商无需承担通报义务。

  2通报时间

  从2012年8月开始,如果儿童产品含有列表中的物质,制造商必须向华盛顿生态部通报。具体的生效日期则根据制造商在美国所有产品的销售额(以最近的税务年计算)和产品类别有所不同。从首次通报开始,每年通报一次。如果产品的有关信息无任何改变,可以提供书面声明表示之前的通报仍然有效。

 

制造商规模

1类产品

2类产品

3类产品

4类产品

特大型

2012.8

2013.2

2013.8

Case-by-case

大型

2013.2

2013.8

2014.8

Case-by-case

中型

2013.8

2014.8

2015.8

Case-by-case

小型

2014.8

2015.8

2016.8

Case-by-case

更小型

2015.8

2016.8

2017.8

Case-by-case

微型

2016.8

2017.8

2018.8

Case-by-case

  特大型:指年销售额(包括华盛顿和华盛顿以外区域)在10亿美元以上的儿童产品制造商。

  大型:指年销售额(包括华盛顿和华盛顿以外区域)在2.5亿美元以上的儿童产品制造商。

  中型:指年销售额(包括华盛顿和华盛顿以外区域)在1亿~2.5亿美元的儿童产品制造商。

  小型:指年销售额(包括华盛顿和华盛顿以外区域)在500万~1亿美元的儿童产品制造商。

  更小型:指年销售额(包括华盛顿和华盛顿以外区域)在10万~500万美元的儿童产品制造商。

  微型:指年销售额(包括华盛顿和华盛顿以外区域)在10万美元以下的儿童产品制造商。

  1类产品:设计为放入儿童口中的产品(如用来给儿童喂食、吮吸的,某些玩具)或用于儿童身体的(如身体乳液、洗发水、沐浴露等),或其它可被三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产品。

  2类产品:设计为长期(1小时以上)直接接触儿童皮肤的产品(如衣服、床品、首饰等)

  3类产品:设计为短期(1小时以下)直接接触儿童皮肤的产品(如很多玩具)

  4类产品:儿童产品中的不可接触部件。目前无需通报。

  3通报条件

  儿童产品如果在产品部件中含有CHCC物质,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需要进行通报:

  (1)污染物,即:非有意添加的,不为意图增加某种功能性的。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反应中的副产物,未完全反应的反应物,分解产物等。作为污染物,浓度达到100ppm时,需要通报。但如果制造商已经有控制程序,且确实可以在实际生产中减小污染物的含量,则无需通报。

  (2)有意添加的物质:使产品组件达到预定性能而存在在产品中的物质。有意添加的物质浓度大于PQL(实际定量限)时,需要通报。CSPA已规定了66种CHCCs的PQL,是指能在常规实验室操作条件下,能精准、准确的测量出来的最低浓度限值。这个浓度值是基于标准的可预计的分析方法而定的。

  4通报的内容

  儿童产品的厂商在根据上述内容确定自己生产的产品需要通报的时间后,如果确定了儿童产品中含有CHCCs,就需要向生态部进行通报,通报的内容包括:

  (1)化学物质的名称和Cas No.

  (2)含有CHCC的产品种类

  (3)含有CHCC的每个产品种类中的产品组件product component

  (4)如果有的话,CHCC在产品中的功能的简要描述

  (5)CHCC的总量----用范围而非精确数字表示。如果含有多种CHCC,通报最大的数值。

  通报的范围分为:

  大于等于PQL,小于100 ppm

  大于等于100 ppm,小于500 ppm

  大于等于500 ppm,小于1000 ppm

  大于等于1000 ppm,小于5000 ppm

  大于等于5000 ppm,小于10000 ppm

  大于等于10000 ppm

  (6)生厂商或贸易商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人的性命、地址、联系电话。如果是贸易商作为通报者,报告必须包括其代表的制造商的列表。

  (7)其它生厂商认为和合理使用该产品的相关信息。

  5通报要求如何执行

  生态部对于该规则的执行程序如下:

  (1)生态部从市场购买或抽查儿童产品,分析其是否存在CHCCs;

  (2)如果生态部发现该儿童产品中存在CHCCs物质,而厂商没有通报或在通报中显示的数值小于实际数值,生态部讲书面通知通报责任方,并要求其在收到通知的45天内作出回应,否则生态部将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3)如果生态部确定了儿童产品制造商已经违反了规则,厂商将被处以罚金。第一次违反此规则的责任方的每一条违法最高会被处以5000美元罚金,反复违反规则的,每一条违法会被处以最高10000美元罚金。每一条违法指的是每一类适用的产品的每一个适用的产品部件的每一个不合格的CHCC要求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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