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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S/N/EU/4
2012-02-0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原文:
  • SPS通报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欧委会:卫生与消费者总司
3 覆盖的产品:猪类家畜精液(CN 05 11 99 85)
HS编码:
ICS编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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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委员会修改理事会有关布鲁氏菌病及假性狂犬病90/429/EEC号指令附件B, C和D的执行草案

页数:
通报语言:
6 内容简述:执行法规目的是修改90/429/EEC号指令附件B、C和D,以便: - 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2009年6月5日采纳有关猪布鲁氏菌病的科学意见后,为了布鲁氏菌病供体动物测试,特纳入一种竞争酶连接免疫吸附测定法(cELISA)及一种间接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iELISA); - 修订90/429/EEC号指令附件B第I章有关对精液采取中心接收动物布鲁氏菌病怀疑撤消或确认的规定草案; - 修订供体动物及其精液有关假性狂犬病的卫生要求; - 调整90/429/EEC指令附件D规定的猪类家畜动物精液欧盟内部贸易动物卫
7 目的与理由:B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措施的理由:
9 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1990年6月26日理事会90/429/EEC号指令――规定共同体内部猪类家畜精液进口贸易适用的动物卫生要求”(OJ L 224, 1990年8月18日, 62页), 尤其是第17条(提供英文)。
11 拟批准日期:2012年3月31日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2012年6月1日
1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2年3月30日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5 通报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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