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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发送2009年12月8日如下信息: 猪精液(CN 05119985) 第G/SPS/N/EEC/359号文通报提案(2009年11月23日)已通过为“2009年11月30日委员会有关欧盟进口其它国家精液采集中心家养猪精液及认证要求的决定(2009/893/EC)”[OJ L320, 2009年12月5日, 12-22页]。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X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补遗通报发布日后60天及或(年/月/日):不适用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sps@ec.europa.e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它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sps@ec.europa.eu 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20:0012:0022:EN: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20:0012:0022:FR: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20:0012:0022:ES:PDF,或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9/sps/EEC/09_4343_00_e.pdf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9/sps/EEC/09_4343_00_f.pdf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9/sps/EEC/09_4343_00_s.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