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报评议 > WTO/SPS通报 > G/SPS/N/CAN/636
G/SPS/N/CAN/636
2012-10-3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原文:英语和法语
  • SPS通报
1 通报成员:加拿大
2 负责机构:加拿大卫生部
3 覆盖的产品:某些标准化肉类、家禽、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内的磷酸三钠
HS编码:
ICS编码:65.150、67.040、67.120、67.220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加拿大卫生部关于准许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某些标准化肉类、家禽、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建议的信息咨询文件: 英/法文: 9及10页

页数:9;10
通报语言:英语和法语
6 内容简述:本文件提供加拿大卫生部关于准许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某些标准化肉类、家禽、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建议的信息。 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一项提案,要求凡是已准许使用焦磷酸钠(四元磷酸钠)及/或酸式焦磷酸钠的情况下,合法批准磷酸三钠用于标准化肉类、家禽肉、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磷酸三钠是一种具有不同技术功能的磷酸盐,它能代替其它已允许使用的磷酸盐产品。 按磷酸二钠计算,标准化肉类、家禽及海产和淡水类动物产品内磷酸三钠的拟定最高使用标准占磷酸盐添加总量的0.5%。当磷酸三钠单独使用或与其它磷酸盐结合使用时,该最高使用标准适用于磷酸三钠。非标准化食品的使用标准拟作为一种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MP)的使用标准。这些拟定最高使用标准与其它当前已准用于这些食品磷酸盐的法定使用标准相同。 加拿大卫生部完成了一项所有相关信息, 包括支持拟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提案所述磷酸三钠相关信息的安全评估,并确定不存在与规定使用相关的卫生或安全问题。卫生部确定申请人符合食品药品法规第B.16.002节概述的食品添加剂提案要求。 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准许磷酸三钠按以下技术咨询文件所述合法使用。
7 目的与理由:食品安全;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措施的理由:
9 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食品法典委员会;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加拿大卫生部食品营养处——“公众参与及合作伙伴”网站,粘贴于2012年10月15日(提供英/法文): http://www.hc-sc.gc.ca/fn-an/consult/index-eng.php (英文) http://www.hc-sc.gc.ca/fn-an/consult/index-fra.php (法文)
11 拟批准日期:通常自信息文件粘贴于加拿大卫生部网站起4~5个月内。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自纳入加拿大官方公布第II部分当日起,法规生效。
1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2-12-28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电子版:“加拿大卫生部准许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标准化肉类、家禽、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提案的信息咨询文件”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http://www.hc-sc.gc.ca/fn-an/consult/trisod/document-consultation-eng.php (英文) http://www.hc-sc.gc.ca/fn-an/consult/trisod/document-consultation-fra.php (法文)
15 通报文本:附件一    
关键字:
更多>>召回资讯
QQ:2804879579
检测通手机版,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