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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S/N/THA/216
2013-07-2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原文:泰文和英文
  • SPS通报
1 通报成员:泰国
2 负责机构:农业合作部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
3 覆盖的产品:花生
HS编码: 1202
ICS编码:67.060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泰国农业标准草案“花生仁: 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

页数:
通报语言:泰文和英文
6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最大标准及控制措施,以降低拟作为食品用未加工花生仁内的黄曲霉毒素,从而在生产、进、出口未加工干花生仁的生产、贸易和检验中执行。花生仁内的总黄曲霉毒素不应超过20毫克/公斤(µg/kg)。另外还为花生生产商规定了以下控制措施: 1. 分销前应筛分处霉仁、碎仁、坏仁及杂质; 2. 花生生产商应在每批货物发运前,检查花生米内的黄曲霉毒素的含量。花生出口商应具备相关证明,证明出口未加工花生仁是由持有按本标准授予证书的注册花生生产商生产的,且黄曲霉毒素检测结果不超过进口国规定的限量。花生进口商应具备相关证明,证明进口的未加工花生仁是由采取了本标准规定控制措施的花生生产商生产的,且黄曲霉毒素检测结果不超过主管机构或认可实验室规定的20 µg/kg。
7 目的与理由:食品安全;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措施的理由:
9 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公布日起12个月
1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3年9月21日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Cooperatives 50 Paholyothin R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el: +(662) 561 2277 ext. 1425 Fax: +(662) 561 3357, +(662) 561 3373 E-mail:codex@acfs.go.th sps@acf
15 通报文本: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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