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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S/N/ALB/144
2012-03-1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原文:
  • SPS通报
1 通报成员:阿尔巴尼亚
2 负责机构:农业食品消费者保护部
3 覆盖的产品:活动物(家养/野生反刍动物、猪)、肉、加工肉和乳
HS编码:
ICS编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宁夏固原市(中国)
5

通报标题:农业食品消费者保护部令――“针对中国爆发口蹄疫采取某些保护措施”: 阿尔巴尼亚文: 2页

页数:
通报语言:
6 内容简述:本农业食品消费者保护部令针对宁夏固原市(中国)爆发口蹄疫采取某些保护措施; 停止宁夏固原市(中国)对阿出口进口所有活动物(家养/野生),如:牛、猪、绵/山羊; 停止宁夏固原市(中国) 上述动物肉、产品及乳对阿出口。兽医证书应提供产地保证。本措施还包括停止对阿出口含动物质产品的动物饲料; 停止宁夏固原市(中国)对阿出口未消毒的生物材料。
7 目的与理由:B,D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措施的理由:
9 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 2012年2月22日通报,根据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有关宁夏固原市(中国)爆发口蹄疫。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2012年3月12日
1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5 通报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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