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报评议 > WTO/TBT通报 > G/TBT/N/NLD/19
G/TBT/N/NLD/19
2001-06-20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文:
  • TBT通报
1 通报成员:
2 负责机构:交通,公共工程和水利管理部
3 依据条例:2.9.2[X ],2.10.1[ ],5.6.2[ ],5.7.1[ ],其它:
4 覆盖的产品:安全电池,安全带,突出部件
HS编码:
ICS编码:13.340.20; 43.020
5

通报标题:修正1990年交通法规和信号规范以及机动车法规(修正戴头盔责任)的法令

页数:
通报语言:
6 内容简述:重申以非附着车体为特色的三轮或四轮机动脚踏两用车的骑手和乘客必须戴头盔的责任;介绍三轮摩托车(包括没有装备安全带的轻型四轮车)的骑手和乘客必须戴头盔的责任;介绍在设计上符合特定标准的摩托车和三轮车的骑手和乘客不必戴头盔的可能性。
7 目的与理由:新型的机动脚踏两用车要求关于戴头盔责任问题的法规有所修改。在这些修正案之下的原则是:机动脚踏两用车、摩托车和三轮机车的骑手和乘客必须通过戴经过核准的头盔来避免造成头部的伤害,或者它们的机车装备有能够保证骑手和乘客免受头部伤害的相关的设备,则它们可以不必戴头盔。
8 相关文件:1994年公路交通法案(1994年法案和法令的公告,475;最近的2000年法案和法令的公告修正案,571),1990年交通法规和信号法规(1990年法案和法令的公告,459;最近的2000年法案和法令的公告修正案,563),机动车法规(1994年法案和法令公告,450;最近的2001年修正案,16)
9 拟批准日期:2001-11-01
拟生效日期:2001-12-01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01-08-06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NULL
12 通报文本:    
关键字:
更多>>召回资讯
QQ:2804879579
检测通手机版,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