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报评议 > WTO/TBT通报 > G/TBT/N/BHR/311
G/TBT/N/BHR/311
2013-05-2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文:阿拉伯语/英语
  • TBT通报
1 通报成员:巴林
2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3 依据条例:2.9.2
4 覆盖的产品:精油-欧芹油
HS编码:15
ICS编码:67. 200
5

通报标题:精油-欧芹油

页数:11页/8页
通报语言:阿拉伯语/英语
6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精油-欧芹油”第6和第7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产品应以适当、卫生材料制成的容器包装,不影响欧芹油特性和质量,并且应当密封。还规定了以下标签声明要求: -产品名称; -短语“欧芹油”或“精华欧芹油”; -净重; -原产地;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7 目的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8 相关文件:-GSO“精油-欧芹油” -ISO 3527:2000: 欧芹油-埃及标准3143:1997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2 通报文本:附件一    
关键字:
更多>>召回资讯
QQ:2804879579
检测通手机版,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