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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BT/N/BHR/317
2013-06-12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文:阿拉伯语/英语
  • TBT通报
1 通报成员:巴林
2 负责机构:巴林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3 依据条例:2.9.2
4 覆盖的产品:辣酱
HS编码:20
ICS编码:67.080.20
5

通报标题:辣酱

页数:18页/13页
通报语言:阿拉伯语/英语
6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辣酱”第8和第9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规定产品应按照标准GSO 839“食品包装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GSO标准“食品包装第3部分:玻璃包装一般要求”包装在瓶子或适当容器中,包装温度应低于80°C。 还规定了以下标签要求: 1.应不违反上述海湾标准GSO 9“预包装食品标签”和GSO标准“食品中甲醇测定方法”; 2.产品标签上应做出以下声明: a.产品名称,应为“辣酱”; b.辣椒辛辣等级(热值)。
7 目的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食品安全
8 相关文件:食品法典标准STAN 306R-2011“辣椒酱”
9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2 通报文本: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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