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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BT/N/CHN/999
2013-12-02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文:中文
  • TBT通报
1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 负责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 依据条例:2.9.2
4 覆盖的产品: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镜
HS编码:90
ICS编码:13.340.20
5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镜》

页数:22
通报语言:中文
6 内容简述:本标准第4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强制内容为眼面部防护激光防护镜的试验方法和标识等要求。
7 目的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2 通报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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