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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IA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解读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CTI华测检测 时间:2014-12-08

  1. CPSIA消费品安全改进法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简称CPSIA)是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简称CPSC)成立以来最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案。CPSIA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针对消费品安全所做出的规定,第二部分主要是有关改革强化美国CPSC工作而订立的法律条文。

  第一部分有关儿童产品及消费品的安全规定,分为八节:

  第101节:含铅的儿童产品:含铅涂料油漆规定

  第102节:对某些儿童产品实行强制性第三方测试

  第103节:儿童产品的溯源标签

  第104节:耐用型育婴产品的标准与消费者注册

  第105节:玩具和游戏机广告的标识要求

  第106节:强制性玩具安全标准

  第107节:与消费品相关的、可预防的少数儿童伤害和死亡研究

  第108节:禁止销售某些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

  法案第二部分有关美国CPSC的工作共包括四个小标题,合计32节的内容描述,可以进一步规范CPSC执行消费品安全监控工作。

  1.1第101节:含铅的儿童产品:含铅涂料油漆规定

  本节对12岁以下儿童产品中的总铅限量进行了规定,要求儿童产品中基材铅含量不超过100ppm,涂层铅含量不超过90ppm,并修改16 CFR 1303的限值,从600ppm降低到90ppm。消费品是否被视为儿童产品可以通过以下条件判断:

  (1)生产商关于产品使用意图的声明,包括产品标签;

  (2)产品在包装、广告中是否呈现12岁以下儿童使用;

  (3)通过消费者对产品的共同识别来判定是否是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关于铅豁免的评估程序和要求规定:CPSC将考虑到以下情况对CPSIA的第101(a)节的铅要求进行功能性的豁免,包括:(a)产品、材料或部件含铅因为其在制造过程中技术或工艺不可能移除多于的铅或使其不可触及;(b)考虑到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产品、材料或部件不太可能会被儿童放置于嘴里或吞咽;以及(c)考虑到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产品、材料或部件未有对公众健康或安全有可测量的不利影响。法案还列明了在一些情况下儿童产品中的含铅限量可以豁免,如不可接触的材料和部件,或某些特定的产品和材料。

  1.豁免不可接触的材料和部件

  CPSIA第101(b)(2)部分规定,产品内不可接触的材料和部件,可以豁免铅含量的要求,但需注意:

  (1)油漆、涂层和电镀层不视为阻止被覆盖的基材与儿童接触的有效屏障。即被油漆、涂层和电镀层覆盖的基材仍然视为可接触,不可豁免铅含量要求;

  (2)如果儿童产品或其部件被纺织品覆盖,但其尺寸任一维小于5cm(产品本身以及经过合理使用和滥用之后),因为可能被儿童吞咽,视为可接触,不可豁免铅含量要求。

  2.豁免特定的材料

  CPSC经过对一些特定材料进行研究和评估,认为以下材料中的铅不会超标:

  (1)贵重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等;

  (2)半宝石和其它矿物,只要矿物或材料不是以铅或铅化合物为基础:例如乳砷铅铜矿、银铜氯铅矿、白铅矿、赤铅矿、青铅矿、砷铅矿、角铅矿、钒铅矿和钼铅矿;

  (3)天然或养殖的珍珠;

  (4)木材;

  (5)由木材或其它纤维制成的纸和类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卡纸、挂面纸板、芯纸,以及这类纸板上成为基材一部分的涂层;

  (6)四色印刷的油墨(以下情况除外:点印;不用于四色印刷的油墨;按16 CFR 1303判断不与基材成为一体的油墨:以及用于后处理用途的油墨,如丝印,转印、印花等。);

  (7)从植物和动物中提取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动物胶、蜂蜡、种子、坚果壳、花、骨头、贝壳、珊瑚、琥珀、羽毛、皮草和皮革;

  (8)天然或人造的纺织品(不包括丝印,转印、印花或其它后处理过的纺织品);

  (9)未人工添加铅或铅金属的金属和合金,包括外科用钢和除UNS S1380-S66286规定的303Pb(UNS S30360)以外的其它不锈钢;

  (10)贵重金属,如黄金(至少10K)、标准纯银(至少925)、白金、钯、铑、锇、铱、钌、钛。除了不可接触的材料和部件,或某些特定的材料可以豁免外,CPSC还对某些特定电子设备的含铅限量做出豁免,原因是这些特定电子设备由于技术原因必须含铅,而且无法做到物理上不可接触。某些为实现电的功能而被豁免的部件包括:

  (1)阴极射线管,电子元件以及荧光管的玻璃中的铅;

  (2)使用铅作为合成物料的钢材,其铅含量不能超过0.35%(3500ppm);

  (3)使用铅作为合成物料的铝材,其铅含量不能超过0.4%(4000ppm);

  (4)使用铅作为合成物料的铜合金,其铅含量不能超过4%(40000ppm);

  (5)用于铅铜合金轴承和衬套中的铅;

  (6)用于顺应针连接器系统中的铅;

  (7)用于光学及滤波器玻璃中的铅;

  (8)等离子显示屏(PDP)及表面传导式电子发射显示器(SED)构建中所用的氧化铅;

  (9)黑蓝灯(BLB)玻璃封装中的氧化铅。

  1.2第102节:对某些儿童产品实行强制性第三方测试

  CPSIA已批准儿童产品和非儿童产品诸多新法规和测试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了产品安全的管控。本节规定,受CPSIA及类似法案、禁令、标准管理的生产商及销售、储存、分销(及加贴商标的企业)的进口商都必须获得该产品的符合性证书,该证书:

  (a)在检测或抽检的基础上能够证明该产品符合所有规定、禁令、标准及法规的要求;

  (b)列明了该产品所能够满足的规定、禁令、标准及法规的名称。

  符合性证书必须伴随相关的货物,可以是纸质或电子版。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将符合性证书提供给分销商或零售商。CPSC或美国海关有时也可能要求出示符合性证书。

  儿童产品在进口之前,制造商(包括加贴商标的企业)应向CPSC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儿童产品样品进行法规符合性检测。

  1.一般用途产品(非儿童产品)

  非儿童产品的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提供基于合理测试的普通符合性证书(GCC),证明产品符合相关适用的法规、标准或禁令。

  2.儿童产品

  儿童产品的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提供基于CPSC认可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合理测试的儿童产品符合性证书(CPC),证明产品符合相关适用的法规、标准或禁令,例如:总铅,油漆和涂层上的铅,小部件禁令,儿童睡衣燃烧标准等。

  注册成为小批量制造商,可以豁免部分儿童产品安全法规的强制第三方测试。小批量制造商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1)上一日历年所有的消费品收入总额不大于100万美元;

  (2)上一日历年生产同一款消费品不多于7500件。

  小批量制造商虽然豁免部分标准的第三方测试,但对这些项目,仍需提供普通符合性证书。

  3.符合性证书的内容

  符合性证书必须首先使用英文表达,内容必须包括以下信息:

  (1)产品信息

  (2)符合的法规标准

  (3)进口商或本土生产商的信息

  (4)测试结果留存方的联系方式

  (5)产品生产时间、地点

  (6)产品测试时间、地点

  (7)测试的实验室信息

  根据16 CFR 1109,CPSC允许制造商或进口商根据部件测试的结果作为成品符合安全规定的基础。但必须确保部件测试合格,且测试的部件必须与成品的材质完全相同。信息部件测试方必须提供详尽的文件给成品制造商,包括测试证明,部件的可追溯信息,适用标准,测试等,所有记录需保留5年。此外,16 CFR 1109还允许油漆中的铅,基材中的铅及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混合测试。

  4.儿童产品的合理测试

  16 CFR 1107关于产品认证的测试和标签要求已从2013年2月8日生效。该规则规定,如果在产品设计或制造过程中材质变更或材质来源变化,制造商必须提交足够样品给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没有材料变化的,也必须实施定期测试:生产过程中没有实施测试的制造商需至少一年一次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制造商实施了合理测试的,需至少两年一次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生产测试是由经ISO/IEC 17025认证的实验室测试的,需至少三年一次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与测试相关的记录文件必须保留五年,包括儿童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第三方实验室的测试记录、定期测试计划和测试结果、材料变更描述及测试结果、失败测试的改进防止对第三方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记录包括培训记录和书面政策。

  1.3第103节:儿童产品的溯源标签

  本节要求制造商应该在儿童产品上加贴明显、永久性的标签,以提供产品的可识别的信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当产品有危害性需要召回时,快速有效的识别同样产品。溯源标签应该包括以下信息:

  (1)制造商或品牌名称

  (2)产品生产地点、日期

  (3)制造过程的具体信息,如批号、流水号或其他识别信息

  (4)任何其他方便确认产品来源的信息

  此外,CPSC允许消费品制造商和品牌在对于经过认证符合所有适用的CPSC产品安全规定、禁令、标准或法规的产品标注统一标签”Meets CPSC Safety Requirement”,必须使用Arial front字体,加粗,不小于12号。

  1.4第106节:强制性玩具安全标准

  CPSC现已采纳ASTM F963-11并保留07版玩具箱条款的要求,ASTM F963-11已成为CPSIA第106节下的强制玩具安全标准,范围为14岁以下儿童玩具,要求涵盖物理机械性能、易燃性、化学等。

  1.5第108节:禁止销售某些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

  本节规定,禁止在美国销售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所有儿童玩具的可接触部件中,DEHP, DBP, BBP不得超过0.1%。可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可接触部件中,DEHP, DBP, BBP, DINP, DIDP, DNOP不得超过0.1%。

  儿童玩具:为12岁以下儿童设计,供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消费品。

  儿童护理用品: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帮助孩子睡眠,进食,吮吸或磨牙的消费品。

  可放入口中:如果玩具或玩具的部件任一维尺寸小于5cm,视为可以放入口中。

  可接触部件的判定与第101节中所提到的判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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