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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食品企业是否需要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提交补充的

http://tbt.testrust.com 来源:国家认监委 时间:2013-09-12

  IC.3.1根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食品企业是否需要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提交补充的注册信息才能获取食品企业注册号?

  是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第102节修订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415节(a)(2),要求食品企业向FDA提交包含额外信息的注册资料。具体来说,美国国内企业须提交包含食品企业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海外食品企业须提交其美国代理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所有食品企业的注册资料都必须包括允许FDA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食品企业进行检查的确认书。除此以外,在FDA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注册资料须根据FDA要求,包含关于其他适用的食品分类的信息,这些食品是在所注册的食品企业生产或加工、包装、储存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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